定損與汽修費差萬元 專家呼吁出臺法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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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5日 09:28 法制晚報 | |||||||||
理賠員“估價”三千多 特約維修站開口要一萬四——— 由于保險定損與維修費差1萬元,家住昌平的劉女士日前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保險公司的定損價和汽車專修店的修理價很難統一。 昨天,劉女士的代理律師、北京首信律師事務所孫勇律師介紹,車險定損低于維修費
孫勇表示,我國汽配市場、汽車維修市場不規范,一種配件往往有多種價格。保險公司依據較低的零配件價格和工時費定損,而特約維修站的收費普遍較高,差額因此就產生了。 有關人員曾就保險定損滿意度進行過隨機調查,85%的車主認為,事故車輛索賠麻煩,機動車保險條款中的規定明顯有利于保險公司。 專家指出,保險公司作為事故受損車輛的理賠單位,不能既評估車輛損失,又進行賠償。那就等于保險公司一家說了算,從法律上失去了與投保人的平等關系。 新聞提示 1月16日下午,劉女士所駕車輛被一輛違章行駛的金杯車追尾,導致車輛多處受損。 為肇事金杯車承保的太平洋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得知消息后,委托太平洋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出現場,給劉女士的受損車輛定損為3700元。而劉女士將車送至特約維修站修理,維修站檢測后出具的維修費報價為14735元。 專家建議 引入第三方定損機制 在理賠范圍、理賠金額等車輛出險定損問題已成為保險公司與保戶之間難以解開的疙瘩時,有關專家呼吁,盡快出臺相應的政策法規,制定出交通事故損害車輛的定損和理賠統一標準,授權具有資產評估資質認定的專業單位或公司為事故車輛定損,然后再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據了解,保險公估行、公估人在國外已有300余年的發展史。在馬來西亞,有95%以上的出險車輛在保險公司理賠之前,都是先轉到公估行進行定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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