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俞燕 發自北京
日前,記者從剛剛召開的北京保險工作會議上了解到,2004年北京共有五家保險機構因違規行為受到北京市保監局的行政處罰,上繳罰款35萬元。據了解,去年保險監管機構共處罰285家違法違規保險機構,處理了相關責任人93人。
北京市保監局副局長傅安平介紹,這五家受罰的機構包括財險、壽險、保險代理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違規行為主要表現在:一是在對產品宣傳中存在對客戶的誤導,主要是在對分紅險的宣傳上,對客戶擅自許諾高額收益;二是未經批準非法設立分支機構。
“一旦發現違規行為,我局不光是處罰當事人,更要著重處罰保險機構的主要負責人,要讓經營者樹立依法經營、違法必究的觀念!备蛋财秸f。
在去年對違規違法保險機構的處罰中,四川省保監局共對12家存在問題的保險機構進行了行政處罰。浙江省保監局也處罰了5家保險機構,并對7家保險公司發送了“保險監管報表異動質訊書”。湖北省保監局去年共對31個保險機構、12名亂收傭金和搞假賠案的高管人員進行了處罰。而江蘇省保監局也表示將加大對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表示,2005年的工作重點之一是加強市場行為監管、加大合規性檢查力度。保監會將出臺《保險營銷員管理辦法》,并完善“黑名單”制度,強化失信懲戒制度。
據了解,《保險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已在去年起草完畢,并將以國務院令的形式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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