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1月18日電 (藕海濱) 當學生在學校內發生傷害事故時,將會有人替校方“買單”。近日,首個校方責任險將在合肥市一些中小學中正式推出。
近年來,合肥市一些學校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后,由于學校、家長對責任認定往往存在分歧,加上學校自身賠償能力有限,許多傷害事故處理遇到很大困難,給受傷害學生及家庭帶來較大經濟負擔。為了避免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一些學校幾乎不組織學生開展校外活
所謂校方責任險,就是在因校方過失給學生造成傷亡時,由保險公司代替校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通常所說的“學生平安險”,是由學生自愿購買,學生自身在出現安全事故時可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屬于個體保險。校方責任險則由學校投入,如果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學校就成了受益方。
據業內人士介紹,校方責任險建立后,公司除了對因學校造成的學生意外傷害事故及時予以賠付外,還將在教育部門配合下,深入每一所學校勘察風險,提出整改意見,幫助學校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目前國內一些省市以地方立法形式,將校方責任險列入強制保險范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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