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制度框架形成 金融安全網建構有進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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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3日 04:35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唐昆 冉學東發自北京 “現在這個方案連央行的層面都沒有通過,最早在本周或下周將會召開一個行長辦公會就此定奪,此后還有各部委會簽等程序,這個制度的出臺還有一段比較長的路要走。”1月12日,央行一位參與存款保險制度設計的人士這樣指出。
盡管如此,關于其構架的各種意見似乎已經達成了一致。這位人士表示,設立一只或兩只存款保險基金,各家商業銀行被強制參與,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也不例外,監管機構將對商業銀行進行系統的風險評級,而根據美國等國家的經驗,評級結果將只作為監管層內部參考,不會向社會公眾披露。 一直以來,中國金融業實行的隱性擔保制度產生了大量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行為。“這個制度一定要改。”該人士說。 該人士表示,促使央行痛下決心的因素有兩個:金融機構連續發生的風險讓央行不堪重負;金融機構的所有制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后,處理倒閉的金融機構的主要方式是:所有的風險通過地方政府向央行舉債,地方財政擔保償還。據知情人士透露,除了廣東省以外,極少有地方政府向央行歸還這些貸款。 “近兩年問題券商層出不窮、德隆系轟然崩潰,央行對此實施了嚴格的成本測算,具體的數據不容樂觀。” 這些風險大多由央行的再貸款來解決,“誰出的錢誰心疼。”因此央行下定決心推動變革。 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金融機構所有權結構正在不斷發生變化,私人資本逐步進入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等機構。“一旦發生危機,納稅人的資金還能被無償地用于維護私人產權嗎?” 此外,政府對自然人債務優先全額償付,對機構債務則采取有限償付,這個制度也引發了一系列道德風險——在以石雪為主角的“中國第一詐騙案”中,十幾億元機構債務被一一兌換到個人賬目,以換取央行的全額償付。 “機構和自然人應該被平等對待,說到底,機構債務最終還是要分解到個人的頭上,在目前的中國,這是不可逃避的現實。”央行這位人士說。 因此,央行給存款保險制度本身意義的初步定位是:“增強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增強市場紀律約束,防范道德風險;建立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減少政府公共支出。” 而對于存款保險機構的功能定位,則著重強調三點:“有條件的金融安全網的組成部分;正向激勵機制;解決正常時期個別金融機構經營失敗的市場退出問題。” 作為存款保險制度設計的牽頭人,央行為此開展了大規模的研討,“美國、日本、德國等地區的制度結構我們都作了參考。”該人士透露,“我們不可能照搬海外經驗,但是可以從中獲得不少啟發。” 據有關專家介紹,美國FDIC(聯邦存款保險機構)本身即為一家監管機構,而該國存款保險制度最大的特點在于實施風險調整費率,而且其采取的兩個基金的設置方式也值得中國借鑒。日本則是采取全額存款保護的制度,其相關機構還肩負著處理不良貸款的重要職責。德國的存款保險機構采取私營性質,成員銀行互相監督以防止道德風險。 “在中國,存款保險制度尚無定論。但無論是采用什么形式,都必須考慮幾點特征。”該央行人士向記者一一列舉,“該制度保護范圍有限;征收風險調整的保險費;銀行出資籌集保險基金;強制性加入;完善的監管和管制措施。以上五點缺一不可。” 其中主要的一點:保險對象的強制性加入符合中國國情,應該是確定無疑。因此,四大商業銀行也被納入保險范圍。該位人士表示,溝通初期四大行并不情愿加入,因為他們本身的信用等級相當于國家信用。 “采取自愿的形式,四大行可能不會加入。但是經過溝通協調,目前四大行已經接受了央行提出的條件,只是要求在費率上有所傾斜。”該人士表示。 關于存款保險賠付上限,現在的設計是按中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3倍或者確保90%存款人能得到全額賠償來計算。目前我國人均GDP約1000美元,按照這一標準上限僅為3萬元人民幣;如果按照90%存款人賬戶來計算,估計數額也不會超過5萬元人民幣。所以此前已經有人士估計,該制度可能參考《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中10萬元人民幣的上限標準,但是目前還沒有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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