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找娘家訴苦:霸王指控 我們有點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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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7日 03:25 現代金報 | |||||||||
《浙江圍剿霸王條款》后續 保險公司找“娘家”訴苦 “霸王”指控我們有點冤
金報訊 三天前,省消協公開點評了保險業幾大“霸王條款”,昨天一上班,省保險行業協會的電話就差點被打爆——各家保險公司紛紛來“娘家”訴苦。杭州某財險公司負責人滿腹“苦水”,說:“我們哪里還有什么霸氣啊?現在不管賺錢還是賠錢,保險公司都是處處小心、步步謹慎。” 昨天,省保險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緊急開會商量對策。“應該承認,車損險的有些條款可能不夠完善。但現在的關鍵是許多人對條款的理解存在偏差。”針對消協所指的“霸王條款”,一些保險公司更是按納不住激動的心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這是國際通行的做法” 條款:“保險車輛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第三方不予賠付,被保險人應提起訴訟或仲裁。” 申訴:這是國際的通行做法,充分體現了保險基本原理。比如甲車撞了乙車,即使乙車買了保險,如果乙車能夠找到致害人甲車車主,則應該由甲車來賠償,在未找到甲車車主或其無賠償能力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實際上做到了先行賠付。如果沒有該條款,乙車車主可能會意外獲利,這樣會導致惡意騙保的情況發生。 “50%的免賠額不可能扭虧” 條款:“保險車輛因第三方造成損壞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但確實無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險人予以賠償,但在符合賠償規定的范圍內實行絕對免賠率50%。” 申訴:各家保險公司根據不同的經營情況,分別對車損險經營成本作出測算,現在大家都虧損得比較厲害,設置免賠率是為規避經營風險,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共同承擔風險,可以限制被保險人完全依賴保險。目前,市場上免賠率最高的是50%,但事實上50%這部分的免賠額根本對扭轉虧損局面起不了大作用。 “杜絕借保險牟利的做法” 條款:保險車輛因保險事故受損,應當盡量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殘余部分協商作價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申訴:這一點是為了避免有些人想借保險渠道牟利。在賠付過程中,經常會碰到類似情況:被保險人在遇到車輛部件可修的情況下,要求更換,而不接受修理。實際上經過修復也可滿足使用功能。這樣可能導致保險公司理賠成本增高。 “可以規避一些人的過分要求” 條款:經保險人同意的,由被保險人支付第三者的搶救費、施救費、仲裁及訴訟費、律師費賠償的總數額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申訴:這一點也是為了規避有些人的過分要求,是從實際操作中得出來的。比如,有北京車主開車在杭州出事,但是車主非要到北京修理,這樣保險公司的賠付壓力就大大增加。該標準出臺后,就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這種要求。 “交警部門提供證據更公正” 條款: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應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10天內向保險人提交能證明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劃分和損失確定等各種必要單證。 申訴:這是最無懈可擊的一處。如果出險,被保險人不能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第一現場無法保留,保險公司最后難以定損。另外一點,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作為第三方提供公正的證據,對保險公司來說,更具有可信度。 一些保險公司的負責人表示,保單上的所有條款都是報監管部門審批過的,即使有不完善的地方,也在慢慢改進之中。保險業協會有關人士則表示,他們會綜合各保險公司的意見,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與消協“論劍”。 記者 姚瓊 通訊員 碧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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