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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營銷員個稅開始優惠 3000元少繳97元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0日 07:40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從本月起,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保險營銷員的“展業成本”將不再納入個人所得稅征稅范圍。

  據悉,此次《通知》對保險營銷員個人所得稅計征方法有重大調整: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保險營銷員無底薪,前期需支付交通費、電話費等)和勞務報酬兩部分構成,其中展業成本所占比例暫定為40%,展業成本將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而勞務報酬部分,在
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后,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而此前規定,傭金可在減去繳納的營業稅金和附加后,扣除25%的營銷費用再繳個人所得稅。

  保險營銷員曾小姐算了筆賬,以一月收入3000元為例,在原征稅方法下,其繳納的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為(1-25%)×(3000-3000×5.5%)=2126.25元,2126.25×20%=應納個稅為424.25元;調整后個稅的計稅依據為(1-40%)×(3000-3000×5.5%)=1635元,1635×20%=應納個稅為327元。也就是說,傭金為3000元的保險營銷員將少繳個人所得稅97.25元。

  記者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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