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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營銷員個稅實施新規 湖北7萬余人減稅負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9日 05:17 荊楚網-楚天都市報

  荊楚網(楚天都市報)(記者 魏曦 通訊員 劉青)本月開始,保險營銷員傭金的40%不再納入個人所得稅征稅范圍,這對于湖北省7萬余名保險營銷員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

  近日,江城多家保險公司接到通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新規定,保險營銷員傭金的40%定為展業成本,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只對傭金收入的60%的部分(扣除營業稅金及附加后)征收個人所得稅。而此前規定,傭金可在減去繳納的營業稅金和附加后,扣除25%
的營銷費用再繳個人所得稅。例如,某營銷員當月收入傭金3500元,個人所得稅按舊規定計算為334.55元;按新規定則應為235.64元。

  “這對保險業吸納人才是個利好。”合眾人壽湖北分公司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保險營銷員壓力很大,稅收負擔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他們的從業積極性。新規有助于幫助新入行的營銷員度過“瓶頸期”,減少人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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