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保險代理人減負任重而道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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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8日 13:43 精品購物指南 | |||||||||
新的保險營銷員征稅標準本月起開始實施。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營銷員傭金中的展業成本比例將從25%上調至40%,這意味著保險營銷員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基下降,稅負將有不同程度的減少。 保險代理人長期以來承擔著過重的稅負,特別是在2006年1月1日工薪階層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原來的800元提高到1600元后,保險營銷員的稅收負擔相對更重。保險營銷員的傭
據保監會統計,2005年保險營銷員人均月收入為1190元左右。征稅方法調整后,保險營銷員的稅負普遍減輕,保險營銷員與工薪階層的減稅幅度大體相當。營銷員收入低于1100元以下者,基本不受本次調整的影響;收入在1200元至6000元之間者,稅負減少比例比較大,基本在20%~35%之間;收入在6000元至2萬元之間的高收入者,稅負的降低幅度相對平穩,基本都在16%左右。 萬元傭金到手不過四五千 對這樣的減負政策,大部分代理人自然表示歡迎,但興奮度卻有限:“展業成本從25%提高到40%,雖說稅收相對減少,但還是有限,本質上沒有多少變化。”某老牌外資保險公司的資深壽險代理人郭女士幫記者算了這樣一筆賬,假設代理人每月傭金為1萬元,扣除5.5%的營業稅,去掉40%的展業成本,還要從剩下的應稅收入中扣除20%的個人所得稅。而實際上,一名代理人正常的展業成本包括交通費、交際費、辦公用品、打印成本、助理費等等,這些都需要代理人自己支付,再加上社保費,甚至有些理賠的客戶無法到公司進行體檢、驗傷,需要醫生外出,一次200元的費用也由代理人來承擔。這樣算下來,一個代理人每月的展業成本至少在四五千元。即使代理人的月傭金達到1萬元,實際到手不過才4000多元。 不僅如此,保險公司還常常單方面制定和改變代理人管理規定、獎懲制度和福利措施等,直接影響代理人的行動甚至收入。因此對于保險代理人來說,真正的收入不是看工資單,而是看可支配的收入是多少。 所謂底薪實為虛晃一槍 對于外界日益高漲的改善保險營銷員境遇的呼聲,很多公司都宣稱有底薪,記者就在網上看到友邦保險、平安人壽、新華人壽等許多保險公司在招聘壽險代理人時,都會承諾給新人每月800~3000元不等的底薪。實際上,這種底薪嚴格來說叫做責任底薪,同樣和代理人的業績掛鉤,如果新人在當月沒有業績,同樣也拿不到這部分津貼。 也有壽險公司聲稱即使代理人當月沒有完成業績同樣可以拿到底薪,但據知情人士透露,這種底薪同樣是有條件的。新人是要在往后的一段時間內將不足的業績補回,否則一樣會將先前的底薪扣除。“能在新人期拿滿責任底薪數的人并不多,一百個人中有兩三個就不錯了。”帶過不少新人的郭女士深有感觸。 解決邊緣人身份才是關鍵 對于國家采取的減免賦稅政策,保險公司自然是正面響應,但一觸及更深的代理人境遇問題,便三緘其口。對于敢于扛起“職員制”大旗的恒安標準人壽,業內的態度也是有所保留,只承認“職員制”是個新的方式,但并不一定適用于所有公司,將來的發展如何還很難下定論。畢竟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將147萬的營銷人員吸收消化為內部員工需要付出驚人的成本。曾炒得沸沸揚揚的中航三星人壽的“韓國培訓風暴”也只停留在第一期,后面似乎就再也沒有動作。 保險代理人對于國內保險業的重要性,可以從有關數據中看出:我國財產險保費收入約40%來自各種代理人,壽險業務保費收入約80%來自個人代理。而就是這樣一部分人卻沒有明確的法律地位,既不是保險公司的正式員工,無法享受到內勤人員的任何福利待遇,也不擁有如其他代理商一樣和生產商平等的法律地位。 有業內人士表示,從實際情況分析,目前國內的保險營銷模式仍是適應市場情況、效率比較高的銷售模式,在未來幾年,甚至十幾年都是有生命力的。但重要問題是,要盡快把營銷員的法律地位明確下來。稅收減負雖然可以給營銷員帶來最直接的福利,卻還沒有觸及改變營銷員社會地位的根本問題。前段時間,保監會相關工作人員曾向媒體表示,保監會正在積極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認真解決保險營銷員在收入待遇、工作環境、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問題,希望減輕稅收負擔只是所有變革中的第一步。 本報記者 孔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