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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盈不虧的交強險能否行得通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1日 06:50 北京晨報

  距離交強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實施大限僅一個月,至今懸而未決的費率,讓一個話題長盛不衰——這個未來類似車輛“通行證”、不買行不通的險種,會不會讓自己口袋里的錢無厘頭地轉移給了保險公司?

  對于這個話題,老百姓從3月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甫一亮相,就一直“執著”地討論到了現在。

  為了打消老百姓的疑慮,中國保監會再三申明,依據《條例》,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不以盈利為目的,遵循“不盈不虧”的原則。

  據說,這項業務在費率測算上是不考慮保險公司的利潤因素的。它的經營與其他業務分開管理,實行單獨核算。保監會還會定期核查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業務的盈虧情況,并向公眾公布,以保護廣大投保人的利益。

  按理說,這些監管手段環環相扣,公開透明,老百姓應該沒有什么不放心的了。但新的疑慮恰恰誕生了:有什么理由令保險公司在“不盈不虧”的狀態下執行強制保險?在商業原則為基調的時代,“不盈不虧”的做法是否會在現實中碰壁?

  毫無疑問,對于需要盈利維持生計的商家而言,“不盈不虧”永遠只能是存在于理論空間的一種狀態,最后的經營結果只會是“非盈即虧”。而一旦經營虧損或者持平,除非有可以預見得到的“遠景”,否則該項業務必定是難以為繼。

  因此,未來若是真正實現交強險“不盈不虧”狀態以保護投保人的利益,需要的不僅僅是一種理論勇氣,而且需要有相當高明的監管藝術。

  比如說,在對保險公司進行業績考核時,不以保費論英雄,可以將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帶來的協同效應計入其中。因為根據投保習慣,客戶一般會選擇同一家保險公司購買所有與車險有關的保險。因此,交強險必定會帶來其他車險業務的增長,那些“不盈不虧”公司的無形價值實際上是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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