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規范財險共保業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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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7日 05:44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尚曉陽 實習記者 俞靚 中國保監會日前發出通告,要求規范財險共保業務,及時發現并糾正不規范的共保行為。 保監會要求共保業務應經由被保險人同意,由共保人共同簽發保單,或由主承保人
各公司要及時發現并糾正不規范的共保行為,嚴格控制承保權限,加強對共保業務操作流程的管理和監控,從事前、事中、事后三個環節上進行規范,同時強化信息查詢和統計功能以保證準確、及時地向再保險人提供共保業務的有關信息。 共保業務是指各保險公司通過協商共同提出承保條件,并按約定份額分成。目前,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在經營共保業務時,存在一些不規范行為,使大量風險留在分支機構層面,總公司不能準確掌握整體風險累積情況,無法合理安排再保險,影響了公司經營的穩定性。同時,也加大了再保險公司的累積風險,妨礙再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 此外,保監會昨日通知,2002年12月31日前開業的壽險公司,應于6月9日前將不良資產比率、資金運用收益率等非現場監管信息上報中國保監會。 壽險公司報送內容,定量指標包括不良資產比率、外匯資產占比、投資資產比率、最大單一機構投資比率、綜合費用率、準備金變化率、資產負債持有期缺口率、資金運用收益率、違規指數等相關數據。定性指標方面,應就主要投資品種金額、主要投資品種占比、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準備金計提情況、現金流測試結果、依法合規經營情況、投資決策機制、資金管理和運用權限、產品開發管理、監督機制等方面的內容作出詳盡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