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險退保嚴重京城遇冷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2日 18:11 北京晚報 | |||||||||
本報訊(記者傅洋)“業務一直不太好,還有人退保呢。”昨天,北京一家產險公司業務部負責人這樣向記者表述房貸險銷售情況。記者從幾家產險公司了解,京城房貸險的銷售情況一直不甚理想,特別是一些銀行取消強制房貸之后,保險公司經常遇到退保房貸險的現象。而有關專家指出,新房還會面臨一些意外風險,房貸險不應馬上退保。 房貸險全稱“個人抵押住房綜合保險”,當房屋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發生損毀,
盡管能夠防范風險,但房貸款在不少人的眼里還是毫無用處的,甚至有些“霸王條款”的味道,特別是今年央行加息以來,許多購房者為了省錢而提前退保,房貸險的退保潮一直持續到年末。記者了解,自房貸險推出以來,其必要性一直因為出險率小屢受質疑。在一些消費者眼中,房貸險應該由銀行進行再保險。銀行已經從貸款人那里獲得了利息收入,強制交保險費實際上是銀行將自身的風險轉嫁到貸款人的身上,違背了貸款意愿和現實公平。而且在近日某家銀行醞釀取消強制房貸險后,傳聞多家銀行將跟進后更是引發不少人退保房貸險。 “任何一種貸款,貸款人都應做好貸款所購物品保險以及自己的人身意外保障。”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郝演蘇告訴記者,“沒有人能保證不發生天災人禍,如果在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發生時,你的房子沒有了,銀行還找你要貸款怎么辦?如果你因為意外不幸身故,銀行是沒收房子還是向家屬索債?”金融理財專家認為,房屋風險不可忽視,房貸險也不應急著退保。因為一些綜合房貸款還有保財產的功能,即使在房款提前還清的狀況下,如水管破裂等裝修問題造成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也可以賠付。住房是大問題,從風險的角度看,提前退保并非明智之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