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車友的索賠經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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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3日 11:51 新聞晚報 | |||||||||
最近我國臺灣地區有保險服務公司提醒有車族,一旦發生背后車追尾,一定要說是被推撞,而不能說成是追撞。追撞的話,我的車速是零,被后面違章的車輛撞上,如果被撞之后我的車再撞上前車,那么違章車不但要賠我后部被撞的損失,也要賠我前部撞壞的損失,以及前車的損失。 一些臺灣地區車友這樣交流索賠經驗:
我以前就有看過相關的報道,所以有次被撞,就在筆錄上就特別注明速度是零,遭后車撞上后再撞到前車,也就是被推撞。所以自己完全沒有責任,后車需完全賠償我及前車的損失,我的車修了13萬臺幣,就說是推撞,我的車后部和前部的損失都獲得了理賠,否則就虧大了。 還有位車友講:一次他發生車禍,是在高速公路上被后方車輛撞上,結果損失慘重!他在警方做筆錄時,說成是被后方車輛追撞。但是保險公司只理賠后面被撞的部分并不理賠前面部分,因為保險公司說既然是追撞,就表示你也沒有踩煞車,所以車前部的損失不理賠! 那么追撞和推撞有什么本質區別呢?推撞系指本車已煞住車,處于停止狀態,而被尾隨車輛“推撞”進而本車再撞及到前車。按臺灣地區的保險規則,推撞的理賠方式為:不論是本車的車頭或車尾,以及前車的車頭或車尾的損失皆由后車負責賠償。 而追撞系指各車皆為行進中,處于非停止狀態,因本車煞車不及“追撞”到前車,而本車車尾又遭后車撞及。追撞理賠方式為:追撞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以致追撞,肇事車只需賠償被撞車后面部分修理費,被撞車前面損壞需自行修復;但是被撞車須賠償再被追撞的車后面損壞修理費。 其實在我們這里統一認為是追尾,追尾的肇事車一般須賠償所有前車的損失。但類似由于被保險人表達內容的不同,而導致是否理賠,或理賠的范圍不同的情況卻同樣是存在的。 張先生投訴:我在駕車途中由于同向行駛的汽車突然變道,為避免兩車相撞,我慌忙間急打方向盤,導致自己的汽車撞上路邊護欄而損壞,對方車輛因我的及時避讓卻毫發無損。突然變道的李先生認為兩輛汽車并沒有發生碰撞,不符合第三者責任險理賠標準,并要我去保險公司按照車損險的標準理賠。可當我將事故發生過程告知理賠人員時,他們卻告訴我應向李先生按第三者責任險索取修車費用。 其實本案就是由于張先生一開始沒有正確把握索賠理由導致其索賠受阻。 首先是否應按第三者責任險要對方保險公司理賠呢?所謂第三者責任險,“是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而本案我們沒有看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然交警并沒有認定李先生負有事故責任,所以要李先生依第三者責任險由保險公司理賠的理由欠缺。 那是不是李先生沒有責任,顯然不是。張先生的行為符合我國民法規定的緊急避險特征:“因緊急避險造成的損害,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由李先生承擔對張先生的車損賠償責任,應由李先生自掏腰包。像現在李先生推諉的態度,可能只有通過訴訟來解決了。 但是,如果張先生換一種說法:由于自己避讓不慎,發生了單方肇事事故,保險公司自然就應該按照單方肇事事故的保險條款來理賠,就沒有推脫的理由,而按照保險條款的規定:單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與第三方有關的損害賠償的事故。單方肇事事故的絕對免賠率為20%。張先生應該順利地獲得修車的80%的理賠款。(貝政明) 作者:□文 貝政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