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租車交通事故 2000元內速賠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2日 10:49 每日經濟新聞 | |||||||||
秦曉華 每日經濟新聞 本周起,發生在上海市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若一方承擔全部過錯責任,損失在2000元以內的,當事雙方不需報警即可直接協商賠償事宜,并向保險公司索賠。這一新規目前僅限于與出租車相關的事故處理。
據了解,新道路交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發生輕微事故,可以自行撤離、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有著明確規定。 因此,上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保險監管部門推出了具體實施規定,在出租車行業內試行:今后凡是出租車與出租車,或出租車與其他車輛發生符合上述條件的道路交通事故,都可采用這種處理方式。 根據流程,事故發生后,雙方將事故車輛動至不影響交通的地方后,可自行協商解決有關賠償事宜,不需報警或等交警前來處理。 將事故基本情況填寫在“上海市輕微物損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上,一式兩份,交雙方當事人保管。在商定賠償協議時,責任方應事先征得投保的保險公司認可,并根據保險公司提供的車輛定損方法和途徑確定物損價格。 負有事故全責一方的駕駛員,據此對受損車輛進行賠付,并持雙方簽字的“協議書”和相關單證,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需要著重說明的是,發生事故后,責任方駕駛員應立即通知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事發后2小時內未通知保險公司的,“協議書”將被視為無效。此外,一方不能提供保險憑證,或一方持外省市保險憑證的,也不適用“協議書”。 太平保險公司理賠部有關人士介紹說,這種輕微事故的快速理賠,主要是適用機動車輛保險中的第三者責任險。由于不需要經過交警部門認定,對保險公司而言,存在著一定的道德風險,故目前僅能在出租車行業小范圍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