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一般是車輛保險續保的高峰期。一些車主認為只要購買了保險,就萬事無憂了。對此,保險專家提醒,對于車險理賠,車主應注意以下幾點。
其一 不是自己的責任不要承擔。有的車主認為反正有保險公司賠付,事故中的責任認定并不重要,因而在進行責任認定時,有的車主“不怕”承擔責任。但對于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根據車主承擔的責任輕重制定了不同的賠付比例,因此,不是自己的責任不要承擔。
其二 “先修理后報銷”不合適。一些車主在出險后不是立刻向保險公司報案,而是先找修理廠,修完車后再找保險公司報銷費用。車主如果不向保險公司報案就開始修理車輛,在理賠時保險公司認為修理費用高出定損的費用,差額部分將由車主自己承擔。
其三 不要隨便委托修理廠理賠。保險專家說,有的修理廠會讓車主走一些“歪門邪道”以達到賠付目的,而這些“歪門邪道”如果被保險公司查實,車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擔責任,還會在保險公司留下不良記錄。
其四 “不計免賠”范圍有限制。為了防范道德風險,保險公司會對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單獨的免賠率,而且這些免賠率不屬于不計免賠范圍,如多次出險、超范圍行駛、理賠證件不全等,保險公司一般會加扣免賠率。此外,不計免賠險是附加險,主要針對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主險,對于自燃險、玻璃單獨破損險等附加險,不計免賠險并不起作用。(程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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