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軻
2009年12月31日,吉林省農安縣法院做出判決,北京大潤保險經紀公司負責人蔡軍,犯組織領導傳銷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10萬元;該公司吉林分公司負責人王佳茹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
至此,一起歷時一年多的保險經紀公司違法犯罪的審判終告結束,這也是保險業內第一起被判定為傳銷的違法案件。
傳銷:大潤的“創新”思路
案件的發現始于2008年年中北京保監局接到的群眾舉報,稱該公司以傳銷手段騙取群眾錢財。
2009年3月,吉林省公安廳立案偵查,并在吉林保監局的配合下掌握了犯罪事實;4月,蔡軍、王佳茹等犯罪嫌疑人被相繼逮捕;11月,案件移送至檢察院進入起訴程序;12月底,法院做出一審判決。
此前的11月30日,北京保監局已經以存在財務數據不真實與拒絕、妨礙依法監督檢查,違反《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為由,對大潤經紀處以罰款100萬元、吊銷《經營保險經紀業務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并對其主要負責人蔡軍罰款3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大潤保險經紀有限責任公司經中國保監會2005年1月24日[2005] 66號文件批準設立,并頒發《保險經紀機構法人許可證》,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屬于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保險中介企業,總部設在北京,設有北京、吉林、山東、山西、浙江、唐山、青島7家分公司及山東濰坊營業部。
初創時大潤經紀的法人代表為王教生,曾擔任濟南工商銀行副行長,2007年年中,經保監會批準,法人代表變更為蔡軍,蔡軍出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而蔡在加入大潤經紀之前并無保險行業從業經歷。
并無保險從業經歷的蔡軍,提出了一套所謂“創新”經營思路,而這套思路則將大潤經紀引入了“傳銷”之路。
據保監會中介監管部副主任薛江介紹,2008年以后,大潤經紀的主要業務是銷售卡式短期意外險,保險卡面值分別為100元、180元和200元,分別來自8家保險公司。
“大潤經紀從保險公司‘批發’來保險卡后,一方面要求群眾以購買保險卡或繳納培訓費為加入公司條件,另一方面還制定出了一套他們的基本法。”知情人士稱。
據大潤經紀2008年5月修改的《北京大潤保險經紀有限責任公司營銷人員管理辦法》規定,業務員職級分為試用期業務員、業務員、業務主管、業務主任、業務經理、高級經理、業務督導、高級督導,共8級。本人為業務員,同時至少增員3名業務員,晉升業務主管資格;本人為業務主管,至少完成公司計入《管理辦法》考核的新增業績累計達到FYC(新單傭金)1000元,同時直轄團隊中至少有3名業務員完成公司計入《管理辦法》考核的新增業績累計達到FYC1000元,晉升業務主任資格……依此類推。
在操作中,大潤經紀則以各種名義,強制或誘導業務員購買面值3000元左右的意外傷害保險卡等保險產品,或以繳納3000元培訓費作為加入公司的條件,并承諾給予高額回報。
“群眾并不是以獲得保障為目的購買保險,而是為了獲得非法利益,保險卡變成了傳銷的載體,上述行為都構成了定罪的依據。”薛江表示。
組織領導傳銷罪,指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
根據公安機關調查,截至立案時,大潤經紀案件涉及保險卡超過28000張,涉案金額超過600萬元,波及全國14個省區,被卷入其中的群眾約達三千人。
保監會內部人士稱,雖然600萬元對公安機關并不算什么大案,但考慮到范圍擴大后很可能危害到被保險人利益,因此保監會強烈要求立案調查,并依法嚴懲。
“目前看,被激活的保險卡保險公司都會承擔保險責任,但少數保險公司對保險產品和銷售的管理薄弱,隨意將意外傷害保險卡等產品大量‘批發’給保險中介機構,任其隨意處置,對風險不聞不問,保險公司在這個案件的整個傳銷鏈條上必然具有相應的責任。”保監會相關負責人稱。
保監會特別發出警示:保險公司及保險中介機構以購買保險產品或者繳納一定費用作為加入公司的條件等做法涉嫌傳銷,請公眾對此保持高度警惕,一旦發現務必及時報告保險監管機構及有關部門。
嚴抓中介違法違規源頭
保險中介監管成為2010年保監會的重點工作,加大懲處力度,打早打小、依法嚴懲仍將是今年保險中介監管的主旋律。
數量眾多的專、兼業保險中介機構,給中介監管提出了挑戰。1月27日,中國保監會召開保險中介監管工作視頻會議。會議透露的信息顯示,目前我國保險專、兼業中介機構數量分別為2570家和14.9萬家,另有保險營銷員290萬人。
對于數量眾多的保險中介機構監管問題,薛江表示,一方面保監會將執行屬地監管,另一方面則要強化保險公司責任,從源頭上杜絕和嚴懲中介違法違規。
“要發揮保監局的屬地監管職能,明確保監局對各類保險中介的監管職責,不管全國性的還是區域性的中介機構,不管是法人還是分支機構,保監局都要依法管好。”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在是次會議上表示。
而強化保險公司的管控責任今年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陳文輝表示,要切實敦促保險公司履行好對保險中介業務和保險中介機構的管控責任,使其成為中介監管的重要抓手,通過管住保險公司來管好保險中介市場,達到事半功倍的監管效果。
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2010年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則表達得更加嚴厲,針對中介監管,他表示,“要依法狠抓一批典型案件,從嚴懲處違法機構和人員,在同查同處原則下加大對保險公司源頭的處罰力度。”
中介渠道對全國保費收入的貢獻度不容忽視。來自保監會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全年保險中介渠道實現保費收入9161.09億元,同比增長13.89%,占全國保費收入的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