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個事件,它被稱為我國首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獲賠案例,牽涉到120多戶村民投訴的環境污染事故的理賠,因為案件解決得既妥善又快速,在保險業內和農民朋友中備受關注。
一年多前,湖南株洲市石峰區的村民劉曼珍發現自家的一畝多蔬菜被污染。經查,是附近的農藥生產企業————湖南省株洲市昊華公司發生了氯化氫氣體泄漏事件,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
“我和其他村民找到了企業,保險公司馬上來人到我家菜地查看了污染情況,我很快就拿到4000元的賠償。”劉曼珍對記者說。
該企業負責人曾國新告訴記者,湖南省于2008年開展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將18家化工、有色、鋼鐵等環境污染風險較大的企業列為重點。作為試點企業之一,企業投保了由中國平安集團旗下平安產險承保的環境污染責任險。
“泄漏事件發生后,我當時抱著試一試的想法,將情況報告了平安保險公司。沒想到保險公司的查勘理賠人員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運用專業知識,協助進行事故處理,并向我們提出后續處理意見,提高了事故處理效率。”曾國新介紹,依據《環境污染責任險》條款,平安產險與村民們達成賠償協議,在不到10天時間內就將1.1萬元賠款給付到村民手中。
環境污染責任險,又稱“綠色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國際經驗表明,實施綠色保險是運用市場手段來維護污染受害者合法權益、提高防范環境風險的有效手段。
為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環保長效機制,扭轉“污染企業獲利、損害大家埋單”的局面,2008年2月,環境保護部和中國保監會聯合發布《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初步建立我國“綠色保險”制度。再后來,兩部門正式啟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
2009年,我國各地穩步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在部門協調、立法推動、市場運作等方面邁出可喜步伐。2009年7月31日,湖南省政府要求長株潭城市群區域內的試點企業在2009年內爭取全部投保,其他地區試點企業力爭2010年年底前全面投保。重慶、寧波、深圳等地保險與環保部門也在2009年出臺具體方案,正式啟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重慶選擇七類行業中的35個企業,昆明市政府出臺相關意見,決定在滇池流域強制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相關保險產品也得以陸續推出,保障能力初步顯現。平安財險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華泰財險的場所污染責任保險,人保財險的高新技術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以及安信農險和太保財險的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險等新產品相繼問世;人保財險已在湖北、遼寧、江蘇等地承保企業11家,承擔風險保額6200萬元;平安財險在湖南、寧波等地承保企業51家,承擔風險保額8340萬元。湖南開展試點以來,已處理環境污染責任險賠案10起,理賠金額69.18萬元。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管理環境風險的有效經濟調節手段,相信,隨著人們對環保重視程度的逐步提高,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將在我國今后的環境保護工作中發揮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