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沖
郭女士是事業單位會計,從事10年工作,該事業單位即將轉制為企業,所有員工的事業單位保障都轉為企業的社會保險。聽說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和社保養老金差距很大,郭女士很迷惑:自己未來的養老保障將怎么領取?會不會少領很多?
解答: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2、411號令)。
事業單位一般要接受國家行政機關的領導,要有其組織或機構的表現形式。與企業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據有關統計顯示,截至2005年底,全國事業單位總計125萬個,涉及教科文衛、農林水、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多個領域,工作人員超過3035萬人,是國家公務員的4.3倍,占全國財政供養人數的近80%。在1990年,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總額僅為59.5億元,而目前已遠遠超過千億元。
有關人士分析認為,在供養事業單位人員方面,隨著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增多,政府的財政負擔將會越來越重。國家是考慮到財政壓力的因素,才首先從人數最多的事業單位開始試點改革。更有人直言不諱地表示,之所以進行改革,就是因為國家財政“不堪重負”。
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初,只有企業完成了養老保險改革,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為內容的“統賬結合”模式,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則未列入改革范圍,依舊由國家財政完全撥付。從而形成了養老金的“雙軌制”。
退休前收入基本相當的事業單位職工和企業職工,退休后的收入差距比例會比較大,一般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后收入的替代率是70%左右,企業職工一般替代率是30%左右。
由于目前事業單位產業化進程加大,國家財政壓力不斷擴大,大部分事業單位可能都面臨著由現有保障制度向社會保險轉軌的趨勢。
如果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后,養老方面保障就會與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接軌,之前所在事業單位所繳納的養老保險資金也會并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賬戶,而作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工齡一般也會視同為已經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事業單位退休金和社會養老保險之間差額的部分,各個事業單位也會采取不同的解決方式來彌補,如一次性補償金或增加社保養老金的繳費基數比例等等方法彌補。(明亞保險經紀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