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自己不知情,保險公司屬于違規操作,要求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系北京首例
本報訊 (記者朱燕)妻子給自己購買了7份航空意外保險,自己卻毫不知情。李先生認為保險公司的做法涉嫌違規,訴至法庭。昨日,此案在西城法院開庭。據了解,這是北京首例狀告保險公司違規銷售航意險的案件。
原告
意在指出航意險銷售漏洞
李先生說,2009年1月26日,因他要到合肥出差,妻子幫他購買了次日從首都機場T3航站樓起飛的國航機票。
第二天,李先生在候機時,從天勤保險經紀公司購買了一份乘客意外傷害保險,并約定受益人為李先生的母親。直到返京后,他才得知妻子在購機票時就在天勤保險經紀公司購買了7份航意險。這7份航意險均以李先生為被保險人,妻子為身故受益人,保險金額每份為60萬元。而且分別購自不同保險公司,但自己對此毫不知情。
李先生認為,《保險法》明確規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而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賣給妻子航意險,屬于違規操作。為此,他將保險公司和天勤保險經紀(北京)有限公司首都機場三號航站樓營業部告上法院,要求賠禮道歉并分別賠償精神損失1萬元。
昨日,此案開庭不到10分鐘就宣布休庭。法官表示,因涉案第三人即李先生的妻子未到場,法庭將重新安排開庭時間。
庭后,李先生說,自己和妻子感情很好,自己打這場官司是想指出航空意外險的漏洞所在。
被告
保險公司已開始彌補漏洞
天勤保險經紀(北京)有限公司首都機場三號航站樓營業部經理海霞說,根據規定,乘客購買航空意外保險時需與本人機票信息一致,且需要本人簽字確認。至于李先生的妻子是如何購買到保險的,她不知情。
而被告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則坦承,盡管沒有乘客本人的簽字,由其妻子購買的保單在實際操作中是被保險公司認可生效的,這在業內普遍存在。“這是一個不規范的地方。”他說,李先生的事情發生后,公司已經嚴格要求航意險需要本人簽字確認。他表示,公司與很多經紀公司合作,委托售賣,對于這些經紀公司的不規范操作,公司也只能提高準入門檻,對其資質嚴格審核。
調查
網上仍能代人購買航意險
記者今年年初在首都機場乘坐飛機時,購買航空意外保險,工作人員要求出示機票和本人身份證,并且需要本人簽字。但在外地一些機場,記者只憑機票便可購航意險,無需身份證,也無需簽字。
昨日,記者咨詢攜程旅行網是否可以代朋友購買航意險。工作人員稱,從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出發的航班可以購買,只要購買了朋友的機票,就能連同代購保險,無需本人驗證。
說法
業內:航意險操作多不規范
據一名保險業內人士介紹,各家保險公司在航意險方面競爭激烈,不規范行為較多。因為飛機失事情況很少發生,很多人對此并不較真。“如果真要每個人親自到現場確認簽字,購買保險,一是乘機人費時費力,二是給保險公司帶來非常繁重的工作,因此就形成了如今的不規范現狀。”
另據了解,保監會2月24日已下發通知,要求各保監局打擊偽造和銷售保單的違法行為,要求各保險公司清理保險兼業代理業務,加強對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特別是航空售票網點及旅行社類機構的管理,禁止與未取得兼業代理資格的機構開展保險代理業務。
律師:無本人簽字不算生效
針對未經本人簽字,別人代購的航意險是否有效,昨日,市律協保險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張勇律師表示,根據保險法規定,沒有本人簽字的航意險,不算生效。其實核心問題就是保險公司如何確認代買人的代理權問題。但行業慣例卻是保險公司對此程序忽略,讓漏洞一直存在。“無論程序多復雜,也應做到位,否則等到真的出現損害事故才做規范,已為時太晚。”
本報記者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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