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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永安財險保單理賠屢屢受挫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07:52 長江商報
保額10萬元,索賠近兩年訴諸法庭獲得1.2萬元賠償 本報訊(記者劉嗣晶)兩年前外出旅游時意外身亡,保險公司一直以各種理由拒絕賠償。日前,家住漢陽區(qū)的王萍(化名)終于拿到了法院的一審判決通知書:永安財險湖北分公司須對其丈夫陳秋(化名)進行賠償。 旅游途中突然發(fā)病 2006 年5 月12 日,在漢陽區(qū)某街道辦事處工作的陳秋和20 名同事在街道組織下一起出去旅游。出行前,單位為21 人在永安財險湖北分公司為每人各購買了一份旅游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為10 萬元。旅行途中,導游組織大家搞文娛活動,當大家正在表演唱歌節(jié)目時,陳秋突然大叫兩聲,隨后便不醒人事。同事們及時將陳送到當?shù)蒯t(yī)院治療,醫(yī)生診斷陳為腦干出血、雙側腦室積血。次日,家人將陳轉回同濟醫(yī)院。5 月14 日,陳不治死亡。 受益人索賠遭拒賠 事發(fā)后,街辦和旅行社向永安財險湖北分公司報了案。隨后,保險公司前來勘查,收走了病歷等相關索賠資料,并口頭告知:此事故不在保險范圍。辦完喪事后,王萍委托自己的哥哥再去保險公司咨詢索賠事宜,該公司理賠人員拿出一份簡易條款指出,按照該條款規(guī)定,陳的死亡事故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不能得到賠償。購買了意外傷害保險,其中也包含急性病死亡保險,為何得不到理賠?王萍對此很不理解,但又不知道如何為自己維權。后來,王萍通過熟人介紹,找到了湖北省第一家保險索賠咨詢公司——武漢索佳保險索賠咨詢有限公司,請其幫忙索賠維權。 保險公司阻撓索賠 當專業(yè)索賠公司接受委托后,永安財險湖北分公司以種種理由阻撓專業(yè)人士介入。據(jù)介紹,在王萍不知情的情況下,永安財險向陳秋的姐姐發(fā)出拒賠通知書,隨后不再同意給王萍下達拒賠通知書。索賠公司指出這是錯誤的,并要求查閱有關資料,但永安財險的辦案人員卻以案件已完結、資料已存檔為由拒絕給索賠代理人查看,并就代理人出示的合法委托手續(xù)進行各種刁難。 無奈之下,王萍只得親自前往查閱,卻也遭拒。經(jīng)多次交涉,永安財險最終只答應給王萍看保險條款,其它投保資料不準查閱。但當保險公司出示據(jù)稱是本案的正式條款時,代理人卻發(fā)現(xiàn)該條款與保險公司前期提供給王萍哥哥的簡易條款明顯不同,且只將正式條款六頁中的四頁復印給了王萍,“另兩頁需要對你保密”。“保險條款就是保險雙方簽訂的一份保險合同,憑什么對當事人保密?”武漢索佳保險索賠咨詢公司負責人程華清認為,保險公司對王萍存在欺詐嫌疑。 兩年維權終判賠 在談到拒賠理由時,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陳秋的死亡是因為以前患有高血壓未及時治愈導致腦干出血死亡,并非意外傷害事故,也非突發(fā)性疾病,因此不屬于保險理賠范圍。 在1 年多的索賠無果后,王萍最終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法庭上,永安財險辯稱:即使陳秋的死亡屬于突發(fā)性疾病,根據(jù)保險合同約定,其受益人也只能獲得12000 元的賠償。此外,因雙方就賠付事宜存有爭議,故不應承擔逾期賠付利息。 日前,王萍接到了一審法院的判決書。法院認為,沒有證據(jù)證明陳的死亡是因為高血壓引起,保險公司應賠償12000 元。 作為王萍的特別授權代理人,程華清表示,盡管本案在賠與不賠的問題上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判決受益人可以得到了12000 元的賠償,但由于本保單的保額為10 萬元,其12000 的判決依據(jù)明顯不足。目前,程華清和王書萍已就此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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