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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保險業務員偽造保單自家騙貸被判五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 00:34 北京商報
冒用3名客戶的名義,平安人壽保險公司的業務員馬銳用偽造的保單借款協議書,從該保險公司騙取貸款9萬余元。昨日,市一中院公開宣判了馬銳犯貸款詐騙罪一案,終審判處馬銳有期徒刑5年。 今年33歲的馬銳原是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業務員。2004年至2006年間,馬銳冒用客戶羅某等3人的名義,偽造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單借款協議書,分3次從平安保險公司騙取貸款9萬余元。 馬銳在法庭上辯稱,自己并不是想要詐騙貸款,而是另有原因才沒有按時“還貸”。據他自己講,第一筆是因為客戶羅某未交保費導致保單失效其才沒有還成貸款;第二筆剛剛到期不久其正在籌款準備還貸款;第三筆還未到期。自己沒有非法占有的主觀目的,只是想借用。 對于馬銳的辯解,法院認定,馬銳冒用客戶名義簽訂保單借款協議,使3筆貸款的還款義務人均為馬銳冒用的保單投保人,而并非馬銳本人,馬銳因此無須承擔民事法律上的還款義務,這種方式本身明顯可以證明其非法占有的主觀目的,已構成貸款詐騙罪。據此一中院做出上述終審裁定。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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