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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重疾險定義出臺后 全國首例追賠案浮出水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 02:48 東方早報
重疾險重新定義后,老保單如何理賠成為爭議內容,一些保險公司已表示對老保單進行調整。據悉,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出臺以后,全國首例“追溯理賠”的案例日前也浮出水面。 4月13日下午,廣州市的保險客戶陳芹(化名)從太平洋安泰人壽保險公司獲得了5萬元的重疾險理賠金。從被拒賠到獲賠的經歷,使她成為重疾險標準定義下全國的首位受惠者。 太平洋安泰人壽表示,公司將對2005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的所有重疾險拒賠案件重新審核,對其中屬于新定義下可賠的案件,均將作出“追溯理賠”。 陳芹于2005年11月,在太平洋安泰人壽廣東分公司購買了“家庭支柱”重大疾病保險及相關住院醫療保險。今年3月,陳芹因病并做了雙側甲狀腺次全切除手術。一個星期后,陳芹出院,并向保險公司申請重大疾病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的理賠。 收到理賠申請后,太平洋安泰人壽根據保險合同向陳芹賠付了4831.30元的住院醫療保險金。而重大疾病保險金卻沒有賠付,因為根據她所投保的重大疾病險的條款,非危及生命的癌癥,如早期“甲狀腺或膀胱的乳頭狀癌”屬于責任免除范圍。本身從事醫護工作的陳芹,對此沒有提出異議。 然而今年4月,《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正式出臺,25種最常見的疾病表述被統一和規范,發生率最高的6種疾病被要求必須在重疾險的承保范圍。 根據新的規范定義,陳芹所患的疾病屬于“惡性腫瘤”的可賠范圍以內。經過內部討論,太平洋安泰人壽主動致電陳芹,告知已重新審核她的理賠申請,并在兩天內完成了所有理賠的工作,將全額5萬元的保險理賠金轉至她的銀行賬戶。 據了解,自重疾險標準定義出臺以后,投保人最為關注的問題莫過于自己的老保單是否適用新標準的問題。目前,除了太平洋安泰人壽以外,光大永明、中意人壽等保險公司均已作出承諾,將選擇新、老定義中有利于客戶的標準進行理賠審核。 但是對于標準定義出臺以前,已經遭到拒賠的案件如何處理,成為投保人另一個關心的問題。對此,太平洋安泰人壽昨日表示,對于事故日期在2005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的有效保單,只要客戶能提供完整的資料,仍將選擇新老定義中有利于客戶的標準進行審核。 早報記者 肖莉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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