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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案例:聯絡方式變了別忘告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 07:45 新聞晨報
王先生兩年前在一家人壽保險公司為自己投保了一份終身保險及附加意外、健康險種,選擇了銀行自動轉賬的便捷繳費方式。其中主險每年繳費1100元,繳費期限20年,附加險年繳保費合計150元,保險期限一年,可每年續保。 連續投保兩年后,今年王先生作出了保留主險、不再投保附加險的決定,但他沒有與保險公司聯絡告知,只是在繳款日前,往專門的扣款賬戶上打進主險1100元保費。 保險公司按照1250元的原定保費數額兩次扣款都不成功,之后嘗試聯系王先生,由于王先生的聯絡方式和地址都發生過變更,數次聯絡未果的情況下,王先生的整份保單在繳費期60天之后失效。王先生不解地表示:我的主險保費已經準時存入銀行賬戶,是保險公司沒有劃賬,我的主險合同應當繼續有效。 點評 王先生不愿意繼續投保附加險,這本身沒有什么問題,但是應該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及時告知保險公司,辦理簡單的變更手續;否則保險公司無法在沒有獲得客戶確認的前提下,擅自修改保費扣款的金額。王先生的聯系方式和地址在發生變更之后,也沒有及時告知保險公司,導致保險公司無法主動和他取得聯系。 其實,王先生和保險公司都想繼續保持這份主險保單的效力,王先生往賬戶里存入了主險保費,保險公司也多次嘗試聯系王先生。正是由于缺少了及時的溝通,才導致了保單的最終失效。 客戶和保險公司在履行壽險合同的數十年中,都應當經常保持必要的溝通和聯系,及時處理各種異常情況。只有這樣,雙方才能不斷增進理解和信任,從而避免各種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作者: □金盛人壽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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