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陳植 圖解寶升
上周三,一位趙先生致信《保險周刊》,詢問當車禍發生后,兩家保險公司定損員對事故損失金額存在異議,這時事故理賠應以哪家保險公司的說法為準?
本期《車險顧問》就詳盡解答這問題,并希望廣大車主在事故索賠時要與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加強協商溝通,理賠流程就會更加便捷。
讀者來信:
上周三,我的汽車不小心碰撞到其它車輛。交警判定我應負事故主要責任,對方王先生負次責,當時我與王先生分別向各自保險公司報案,兩位定損員迅速趕到現場,可一位定損員覺得這起事故的修理費要1000元,而另一位定損員卻說要1500元,原因是兩家保險公司對于一個被撞壞的零部件是修是換存在爭議。
可我發覺定損費用直接關系到我要承擔事故損失的數額,據說事故主責方要承擔70%事故損失額,如果按1000元事故損失費計算,我只要承擔700元,但按1500元計算,我就要承擔1050元,何況我沒有購買不計免賠險,定損額的多少直接決定我是否要自掏更多賠償款,請問當兩家保險公司對定損費用有分歧時,應該以哪家保險公司為準。趙先生
專家答復定損分歧 主責方說了算
通常兩車碰撞,當事車主各自承擔一定事故責任時,車主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會分別派遣定損員前往現場核查事故損失情況,確定賠付款。
當兩位定損員對事故損失額意見不一時,兩家保險公司通常會根據事故主責方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意見,即趙先生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意見。畢竟這家保險公司要承擔大部分事故賠償責任,
如果兩位當事車主都承擔事故半責,當兩家保險公司對定損額的計算相差不多,他們會各自承擔50%事故賠償額,如果他們對定損額有較大分歧,也可協商解決,但前提是盡量使保險車輛得到全面修復。
其實兩家保險公司對同一起事故作出不同的賠款額,首要原因是兩家保險公司對于受損零部件的更換修復問題存在矛盾。有些定損員會要求零部件徹底更換,另有些定損員堅持修復零部件,造成雙方所計算的定損額有差距。
其次,由于各家修理廠的修車費用不同,當車主要求自選修理廠時,定損員將相應調整定損費用,導致定損額不同。
最后,定損員的定損經驗有所不同,有的定損員在查勘現場時未能發現一些受損的零部件,而另一些定損員會憑借經驗預判出有些零部件在修理時被更換,提前將這筆修理費列入定損額。
當兩家保險公司遭遇定損額分歧時,完全可以協商解決定損矛盾,畢竟雙方都想能盡快修復汽車,完善車險服務。
專家提點理賠分歧面面觀
其實不只保險公司之間對定損額會產生分歧,車主也會與保險公司在定損額有分歧,這時車主應與保險公司加強協商,盡快得到一個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法。
零部件是修是換
當汽車由于遭遇事故而需要修理時,有些車主覺得某些零部件已經受損,需要更換,而保險公司則認為這些零部件尚能修復,可繼續使用,于是車主可能與保險公司意見相左,互有爭執。
其實保險公司遵循著理賠恢復性原則,即當保險標的因保險事故遭受損失后,保險人只對保險標的的實際損失給予補償,使投保人在經濟上恰好能恢復到保險事故發生前的狀態。所以保險公司對于一些可修可換的零部件,主張以修復為主,他們認為通過修理零部件同樣能使汽車達到安全行駛的狀態。
而車主可能害怕只靠修理零部件未必能使汽車處于安全行駛的狀態,倒是更換零部件反而令車主安心;何況這筆修理費基本由保險公司承擔,車主完全可以要求汽車得到最全面的修理,無疑更換新零部件能使汽車的安全系數達到最高值。
當車主與保險公司在零部件修復方式發生矛盾時,最好的辦法還是雙方協商解決,畢竟車主對汽車得到全面修復的要求是合情合理,而保險公司也是嚴格按照條款辦事,但雙方都擁有相同的愿望,就是將汽車能修復完好。所以雙方完全可以協商溝通而解決理賠分歧,尋求一個皆大歡喜的修車方案。
賠款計算有差異
通常車主認為保險公司的賠款額與實際事故損失額是一致的,當他們發現實際的理賠款比自己的預期要少時,便會對保險公司有所不滿。
而保險公司也滿腹委屈,其實他們是嚴格按照保險條款處理理賠事宜,卻蒙受“不白之冤”。究其原因,是由于有些車主與保險公司在理賠款計算方式上產生分歧。比如保險公司會根據事故責任差異設立不同的免賠率,有時對于某些特定的事故狀況,如汽車多次出險,非約定駕駛員事故以及找不到第三者事故等現象都設有獨立的免賠率。如果車主不了解這些特定事故的免賠率,自然在理賠款計算方面與保險公司產生矛盾。
其次,各家修理廠對零部件的標價不同,同時有些修理廠的各種成本頗高,又想獲取較多利潤,自然修理費用的定價頗高,而保險公司通常依據市場平均修車費用作為定損額計算依據,這也是車主與保險公司產生理賠分歧的一大原因。
所以車主在事故定損時應詢問理賠人員的理賠款計算方式,避免他們發現實際賠償額與車主預想有差距時,引發不必要的矛盾。
當然,保險公司能在給付理賠款前向車主出示理賠費用計算方式,對車主有疑問之處作詳盡解答。
一位車險專家說:“畢竟保險公司事先告知車主理賠款計算方式,比起他們在車主不滿后再進行解釋,效果自然會更好。”
修車費怎能成“定損費”
當汽車遭遇事故后,有些車主急于修車,便擅自駕車前往修理廠,再以修車發票作為理賠依據,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通常保險公司會根據汽車受損狀況,按照此類修車項目的市場均價給予理賠,其余部分只能讓車主自己買單,容易造成車主實際修車費用支出額與保險公司賠償額不符。
保險公司的理賠依據是定損單金額,因為定損單上的維修價格是保險公司根據汽車完全修好所需要支付的維修費用。除非在汽車維修時發現新的零部件故障,需要重新定損,否則定損單的維修價,就作為保險公司需要給予車主的理賠款依據。
而車主擅自修車的費用絕不能等同于定損費用,畢竟各家修理廠的修車標價都不同,而車主自選修理廠是屬于車主個人行為,車主理應承擔這筆高于市場均價的修車費用。
一位車險專家解答說:車主先修車后定損,由于保險公司缺乏客觀詳盡的事故查勘定損,他們就能按照這類修車項目的市場均價給予理賠,規避少數人故意夸大事故損失而獲取非法利益。當事故發生后,車主務必耐心等待定損員,只要車主擁有詳盡的定損單據,理賠流程自然會順利進行,不會節外生枝。
擅離現場難定損
有時雙車碰撞后,有些車主擔心交通堵塞,未能標明事故現場狀況就將汽車駛離現場,再商討事故責任歸屬。當定損員前往現場后,卻無法從事故現場痕跡判斷事故責任歸屬,只能依靠汽車受損狀況推測事故發生過程,可能會引起車主們的不滿。如果兩位車主對事故責任存在爭議,在沒有確認事故痕跡情況下,這給交警部門客觀判斷車主的事故責任造成一定妨礙,進而影響到理賠款的計算,令車主更加不滿。
這時車主要維護自身理賠權益的正當性,不要急于汽車駛離現場,應當先用粉筆劃出事故現場兩車輪胎位置,或者用照相機拍下事故照片,作為理賠憑證,這樣車主不必擔心事故責任難以說清楚,導致自身理賠權益受損。
同時車主在定損前就先將汽車駛離現場,又沒標明事故車輛位置,使兩家保險公司定損員無法客觀查勘現場,只能根據車主的描述與汽車受損狀況,揣測事故發生經過,一方面他們可能認為某些零部件損傷是不屬于這起事故所造成的,造成定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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