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種混淆難獲理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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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8日 09:39 新聞晚報 | ||||||||
小張在購車后買了很多車身貼膜貼在車身上,把自己汽車“打扮”得很漂亮。但是在一起車禍中,小張汽車的車身被刮,同時導致自己的車身貼膜“破臉”。當小張將車身貼膜以車損險進行理賠時,遭到保險公司拒絕。因為車身貼膜受損應該是在車上新增加設備損失險的理賠范圍內。 案例回放
車身貼膜被刮,理賠遭拒 如今很多青年購車時都喜歡在車身上貼上自己喜歡的貼膜圖案,一方面使汽車整體外觀更富有美感,另一方面也突顯自己的青春活力與時尚氣息,抑或是表達某種情感。小張最近新買了一輛大眾polo車,便謀劃著好好將自己的車外觀好好裝飾一番,讓自己的車在馬路上顯得與眾不同,吸引路人眼球,心里自然也感覺舒服愜意。 于是他便去汽車百貨店購置了很多車身貼膜,并把這些貼膜按個人喜好都貼在車身上,頓時整輛車外觀就顯得多姿多彩,小張非常滿意,很開心地駕駛著polo車出去兜風,一路感覺格外舒心。可沒過多久,一次駕車兜風中,因小張操作失控,polo車撞上了路邊護欄,并導致車身被刮出一條很長的傷痕,與整個車身裝飾極不協調,非常難看。 小張報案后立刻去修理廠進行維修,修復裂痕的費用共計2314元,可惜小張車身上的美麗貼膜也不幸"破臉",卻不能修復,曾經這張美麗的"車臉"卻因這一條裂痕被毀容,非常難看。 小張不得不忍痛全部舍棄這些貼膜,但小張又覺得自己投保了家用車車損險,既然車身受損,貼膜又由于貼在車身上與車身融為一體,隨著車身被刮一起受損,也應該得到保險公司的理賠。于是他便拿定損單、貼膜發票以及受損證明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得到保險公司只能對車身受損部分進行理賠,對于貼膜部分則不能理賠的答復。 熱點爭議 險種混淆,理賠關鍵 小張很疑惑:車身貼膜貼在車身上,是與車身融為一體的,自然車損險的保障范圍也應該包涵這些貼在車身上的貼膜。既然車身受損,車身貼膜被破臉,那么車身與貼膜都應該被納入家用車車損險范圍,為何得不到理賠呢? 保險公司指出:小張的解釋頗有牽強附會之嫌,其實這些保險貼膜并不屬于家用車車損險的理賠范圍。這些貼膜是小張為了美化汽車而自行購買的裝飾性產品,這類產品并非是汽車出廠時的原有設備與零部件,不能以家用車車損險的標準進行賠付。 因為車損險的賠付標的應該是汽車在出廠時的原有各項設備,如發動機、車窗、駕駛盤等必須能符合汽車在道路上行駛之合格標準的原有必要設備,而不是車主自己貼上去的某種帶有裝飾性的附加貼膜,即使這些車身貼膜已經和車身融合在一體。 所以保險公司只能對車身受損進行賠付,因為車身是汽車出廠時或出售時原有的設備或零部件,符合車損險的理賠標的。而不能對車身貼膜進行賠付,因為這些附加性的車身貼膜并不是汽車出廠時的原有設備。 其次,這些車身貼膜即使得到修復,保險公司也不能以以車損險標準進行理賠,因為該貼膜受損理賠的險種不正確,車身貼膜的受損理賠更符合車險中的新增加設備損失險的理賠責任范圍,既然理賠的險種不正確,自然也無法進行理賠,而小張并沒有投保新增加設備損失險,自然也就得不到理賠。 所以,本案中小張的車身貼膜之所以遭到拒賠,在于這些車身貼膜應屬于車上新增加設備險的理賠范疇,而不屬于車損險的理賠范疇。小張"張冠李戴",主觀上把車身貼膜納入車損險的理賠范圍中,自然是得不到保險公司的認可與理賠。 熱點追蹤 車身貼膜是否屬于新增加備? 小張覺得很疑惑:"僅僅是車身貼膜,又不是更換車內空調或車載CD播放機,能不能屬于車上新增加設備呢?" 筆者求訪保險公司,得到答復如下:"根據新增加設備損失險條款:投保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車損險理賠范圍內的保險事故,造成車上新增加設備的直接損失,保險人在保險單該項目所載明的保險金額內,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并對新增加設備作出規定:指保險車輛出廠時原有各項設備以外,被保險人另外裝備的設備及設施。那么在新增加設備條款上并沒有規定車身貼膜就不是新增加設備,或者說如果新增加的車內空調或車載CD機是為車主舒適駕車服務,是屬于新增加設備,那么車身貼膜也是為車主滿意汽車外觀,開心駕車服務的,自然也是新增加設備。 不能因為看到新增加設備,就以為只有車載空調或車載CD機這些較昂貴、較能被車主重視損失風險的事物就是設備,而去投保新增加設備損失險。但對于這薄薄的并且相對便宜的車身貼膜就主觀認定為不是新增加設備,這觀念是錯誤的。 其實對于車上新增加設備損失險的設備"定義"上,有些車主存在著某種認識上的誤區,的確對于新增加設備中的設備二字其實不能顧名思義。應當說車身貼膜也屬于新增加設備險。" 主持人 關注車險險種,面面俱到 其實在生活中,很多人都在混淆著保險險種的理賠范圍,頗有點"亂點鴛鴦譜"的味道。往往會把某險種的理賠范圍主觀擴大,或侵占其它險種的理賠權益,如小張就把新增加設備損失險的保障權益擴展到家用車車損險上,只因為車身貼膜與車身貼為一體,就覺得車損險也要負責車身貼膜受損的理賠責任,無疑就是將車損險的理賠范圍主觀擴大化,并侵犯新增加設備損失險的合法理賠權益,最終必然的結局就是小張投了車損險而忽視新增加設備損失險。 當車身貼膜"破臉"時,本該由新增加設備損失險進行理賠的,卻因為沒買該保險而得不到理賠,損失只能由車主自己承擔。 或者有些人對于保險險種的保障標的也存在著顧名思義的主觀判斷,就如同對于新增加設備損失險中新增加設備的認定標準上。往往很多人都覺得這設備應該就是大設備或昂貴設備,如車載空調與車載CD機之類,這樣就在主觀上排除了本該屬于新增加設備中的小件,如車身貼膜或沙發靠墊等。既然車上并沒有增加這些"大件",自然也就忽視新增加設備損失險。以小張案例為鑒,一旦車身貼膜因為車身被刮破而損壞,原本能夠以新增加設備損失險進行合法理賠而減少損失的,卻因為一時主觀上的認識偏差而沒有去投保該險種,最終只能導致自己不得不獨自承擔全部損失。 筆者想起小時候,老師時常教導我們不懂就問,放下面子,虛心請教。現在想來,這句話也帶給我們一定的經濟效益保障。誠然,放下面子虛心請教會讓有些人感覺自己知識水平好像不如人,但是當別人通過回答你的提問,解決你心中的疑惑時,其實知識也就傳到你的腦海中,在現實中,這些知識就成為某種財富的獲取。 以小張為例,如果當時能夠向保險代理人詢問車身貼膜能否以新增加設備損失險進行投保,并在得到肯定答復后投保,而不是以主觀認知作為"權威標準"。那么現在小李車上的車身貼膜就能以該險種進行理賠,而不必承擔所有損失,在經濟上挽回了很多損失,也等于獲取了財富。更何況術業有專攻,你這方面知識不如別人,并不等于在其他方面也不如人。只要在某方面經過你虛心請教掌握知識,自然也能和別人一起在該知識點方面不相上下,何樂而不為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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