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保險案例 > 正文
 

丈夫的保險金 妻子可以拿嗎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2日 12:23 新華網

  一份價值6萬元的保險金,讓已經離婚的兩個人再次走上法庭。前妻先是聲稱從未動過這筆錢,后又辯解說保險金已經全部用于前夫治病,而前夫則堅持認為保險金屬于個人財產,錢被前妻取走,她應及時歸還。雙方各執已見時究竟應該怎么辦?法官說:“讓證據來說話”。2005年5月31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了判決 。

  李那(化名)與張邦(化名)曾經是一對夫妻,2001年3月30日,李那為張邦投了2份康寧
終身保險。沒想到剛剛投完保,張邦就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應李那的要求,將賠償金6萬元打入張邦帳戶,此后,這筆錢被李那取走。幾年后,雙方感情發生問題,2004年經法院判決離婚。在離婚訴訟期間,張邦曾主張李那支取了6萬元保險金,并要求保險金6萬元歸其所有,但李那予以否認,而張邦對此卻未提供相應證據,因此法院未采信張邦的主張。

  離婚之后,張邦越想越別扭,于是再次向房山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法院判決這6萬元保險金歸自己所有。在庭前調解的筆錄中,李那仍然否認支取過這6萬元錢。但這一次打官司,張邦做好了充分的準備,開庭之際,他向法院出示了保險公司的證明、查詢存款回執、個人業務憑證、以及保險公司業務員的證言等諸多證據。面對證據,李那改了口,她不再堅持沒有拿過錢,而是承認自己支取了保險公司打入張邦帳戶里的6萬元保險金,但該6萬元已全部用于消費及給大夫遞紅包,已經沒有剩余了。

  錢究竟應該給誰?房山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張邦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傷殘賠償金,為其一方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此案中,李那開庭時的陳述與庭前調解時完全不同,且對于“錢已經全部花完”的主張她也沒有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提供證據佐證,因此,法院不予采信。最后,法院判決由李那給付張邦保險賠償金6萬元。

  張邦終于拿到了屬于自己的6萬元保險賠償金,感慨萬分:通過自己親身經歷的這兩起案件,我終于明白原來在打官司中,舉證問題是如此的重要。雖然自已有十分的道理,但若不能提供有效的證據,有時也無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點擊此處查詢全部保險金新聞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 】【多種方式看新聞】【下載點點通】【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熱 點 專 題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標
口蹄疫疫情進展
高考最后沖刺
日本甲級戰犯罪行
二戰重大戰役回顧
諾貝爾獎得主來京
汽車笑話集錦
湖南衛視05超級女聲
中國艾滋病調查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