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老保單遭遇咬文嚼字 保險就這樣離我遠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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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4日 17:55 新聞晨報 | |||||||||
在保險公司抱怨市民保險意識不強的同時,讓我們聽聽市民對保險的認識,無疑可以促進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以下是近期記者接觸到的幾件事,它讓人產生這樣的感覺:不是老百姓保險意識薄弱,而往往是投保后的一些遭遇、一些細節,讓投保人感到不解和憋氣,由此與保險產生距離。
案例 “周歲”兩字令家住楊浦區的趙先生陷入困惑。日前,他拿著自己的兩份保單來到報社,講述了一段投保經歷。 1995年趙先生為年僅4歲的兒子買了一份少兒險,交費期從當年的4月24日開始計算。按照他手中的保險條款所述,交費期是“從第一次交納保險費時起至年滿14周歲止”。今年12月27日兒子就要滿14歲了,那么到明年4月24日是否就不用再交費了?12月1日上午,趙先生撥通了保險公司的全國客戶服務專線“95511”。 一位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告訴他,按照保險條款,交費期應是滿15周歲止,并對趙先生說的“14周歲”表示“不可能”。手中的保單明明是繳費至“14周歲”,怎么“95511”竟一口否定?越聽越糊涂之下,趙先生通過該專線找到了一名負責人。該負責人倒是承認1995年的老保單上確實是寫的“14周歲”,不過后來改成了“滿15周歲的首個保單周年日”。但按照年滿14周歲的概念,趙先生明年還應再交一次費。至于為什么,卻未做詳細說明。 趙先生心里無比郁悶。因為在他的保單條款中,既沒出現“保單周年日”的字眼,也沒有對“周歲”一詞的解釋。一直很有保險意識的他,有些無奈,“現在還沒到理賠就這樣麻煩,以后能不能順利拿到保險金我都要打個問號了”。 解釋 記者隨后聯系到該保險公司人身險部的有關專業人士,才終于把“周歲”的涵義搞清楚。當初的條款,后面還附加了一個費率表,是從0周歲至14周歲。從該表可以看出,0周歲的概念是從出生到年滿365天。以次類推,14周歲是表示從14歲生日開始到年滿15歲。而明年4月24日時,趙先生兒子還屬于14歲當中,未到“滿14周歲”的條件,所以還須交費一次。 至于“保單周年日”,是保險行業的一個用詞,也就是保單對應的生效日。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是以法定證件載明的出生日期為基礎計算周歲年齡,但給付責任的開始履行時間,則一般以保單周年日為準,只有在周歲年齡和保單周年日同時滿足的情況下方可獲得保費。對趙先生的兒子而言,要到2006年4月24日,才符合“年滿14周歲的首個保單周年日”,從這一天開始才能享受保險金的領取。 點評 其實保險公司自己也承認有關“周歲”的解釋比較牽強,只因1995年的保單很早,在條款設計上有一些缺陷。經記者聯系,趙先生與該專家通話之后也接受了這樣的解釋。后來他告訴記者,如果當初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能像后來的專家一樣,能夠承擔責任而不是推卸,并把詳細情況說明清楚,自己就算知道保險公司有些理屈,也還是可以理解。“我要的其實就是一個‘理’。” 像趙先生這類情況并不少見。9月份新生開學時,也有不少家庭遇到被保險公司“咬文嚼字”的事情。按照他們所投保險,一旦孩子考上大學,就會獲得數百元的教育金。但是拿著錄取通知書到保險公司時,卻被公司以“不是教育部指定院校”為由拒之門外。概因目前各類民辦院校層出不窮,保險公司在新條款上把院校范圍做了限制。 保單條款完善確實無可厚非。但對于有缺陷的老保單一概以現在條款解釋,不免有牽強之嫌。加上服務熱線解釋得不清不楚,常常就是一些小細節上,讓市民感到“拉你買保險時花好桃好,要理賠時左推右擋”,隨之有了“受騙”的感覺,與保險的距離也越走越遠。 看來,對保險公司而言,做大保險的盤子,除了推銷新品,更重要的是做好售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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