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下一步將指導監控中心完善針對合伙企業的業務操作規則
2月10日,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公募基金參與期指的各項準備工作已就緒,基金管理公司可根據自身情況和法律法規,平穩有序推進公募基金參與期指交易工作。
修改期貨開戶規定
為解決機構投資者期貨市場開戶問題,證監會日前發布了新修改的《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社會保障類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需要資產分戶管理的機構投資者定義為“特殊單位客戶”,并在開戶所需的身份證明文件上另行規定。
《規定》指出,特殊單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由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另行規定,而對特殊單位客戶的實名制要求則“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確保特殊單位客戶、分類管理資產和期貨結算賬戶對應關系準確”。
基金入市各項工作準備就緒
該負責人介紹,除修改《規定》外,有關部門還進行了三項工作:
一是梳理對期貨公司強平事件的處罰機制,強化對期貨公司的風險控制責任。目前,期貨公司分類監管的相關規定和中金所的內部工作流程已經對該要求有了充分體現。
二是開發交易結算數據匯總查詢系統,便于基金匯總核對交易結算數據。目前,監控中心技術系統已經開發完成且準備就緒。
三是草擬并通過中金所會員服務系統向會員提供特殊單位客戶期貨經紀合同參考文本,目前也已完成。
監控中心將發布操作規則
該負責人表示,在《規定》征求意見期間,主要收到三方面建議:
一是建議允許非中國籍居民作為代理人,代理單位客戶開戶。對此,證監會從嚴起見,仍堅持通過身份證要求限定由中國公民代理單位開戶。
二是建議盡快出臺合伙企業開立期貨賬戶的相關規范。證監會下一步將從便于加強市場監管的角度出發,指導監控中心完善針對合伙企業的業務操作規則。
三是建議監控中心根據《規定》授權,就相關內容盡快發布明確、可行的具體業務操作規則。對此,證監會予以采納,并在指導監控中心聽取各界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盡快發布具體業務操作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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