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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貨的認識誤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 04:34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誤認為股指期貨合約的最后交易日定在月末 一提到股指期貨合約的最后交易日,有些投資者往往想當然地認為最后交易日也是在月末。 其實不然。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征求意見稿)初步擬定,股指期貨最后交易日為每個合約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五,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投資者尤其要注意的是,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的最后交易日不是月末,新合約月份開始交易的日期自然也就不是月初第一個交易日,而是到期合約交割結束后的第一個交易日。 因此,投資者切記,股指期貨合約的最后交易日不在月末。 (本欄目由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與上海證券報聯合推出。中金所網址: www.cffex.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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