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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指備戰急 期貨公司盯上QFII盼政策放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 09:03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作者:陸星兆 為備戰即將推出的股指期貨,相關機構的合作談判工作緊鑼密鼓。而面對日益激烈的競爭,部分期貨公司已開始盯上另一大潛在客戶群體———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雖然政策上沒有明文規定QFII可以參與股指期貨交易,但政策對未來QFII開展股指期貨業務留有余地。”中國國際期貨公司金融事業部經理欽萬勇表示。 根據證監會頒布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規定,合格投資者(QFII)在經批準的投資額度內,可以投資于包括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股票、債券、權證、證券投資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金融工具。 另外,根據1999年中國證監會頒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包括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國家機關,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不得從事期貨交易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等,不得從事期貨交易,期貨經紀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 據了解,雖然《條例》上沒有明確禁止境外資金參與國內期貨交易,但在執行的過程中,境外機構投資者實際已被排除在國內現有的商品期貨之外。至于未來QFII能否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業內人士表示,即將出爐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修訂稿,或其后的《期貨交易法》可能會對此有個說法。 欽萬勇認為,境外機構投資者在成熟市場上有豐富的衍生品投資經驗,尤其在套期保值與套利方面的投資理念非常成熟,有積極的學習和借鑒意義。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適度引進QFII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將有利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健康發展。 根據我國臺灣市場的發展經驗,1991年QFII的投資范圍還被嚴格限制在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證券、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及貨幣市場投資工具,而到現在QFII的投資范圍已經擴大至包括期貨和期權的衍生產品。來自摩根士丹利的資料顯示,臺灣現行QFII投資期貨、期權的保證金與貨幣市場上投資工具的資金不得高于其匯入資金凈值的30%。 業內專家表示,引入QFII從事金融衍生品交易,關鍵是總量控制與嚴格監管,“畢竟1997年香港金融風暴大家還記憶猶新。境外機構對國內期貨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都是把雙刃劍,因此嚴格監管十分必要。但我們也不能因噎廢食,關鍵是在把握好總量額度的前提下,將其交易限制在套期保值和適度的套利交易范圍之內。” 對于金融期貨,業內專家建議可以借鑒證券行業的做法,在開放初期,采取符合資格的外國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允許直接投資國內期貨市場。并允許交易所試點吸收境外期貨公司作為特別會員,經批準從事某些品種交易。也可以選擇少數實力強的綜合性期貨公司接受境外客戶進行期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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