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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能源“憲法”即將“揭蓋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 10:00 金牛財順
備受關注的能源法即將揭開"神秘面紗"。能源法起草組27日宣布,決定從2007年12月1日開始,通過新聞媒體和互聯網等渠道公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廣泛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這是記者從27日國家能源辦召開的能源法征求公眾意見座談會上獲悉的。 國家能源辦副主任、能源法起草組秘書處負責人、專家組組長徐錠明在座談會上說,目前能源法起草工作已取得階段性進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將進一步進行修改,爭取年底形成送審稿。 據悉,作為我國能源領域的基本大法,能源法起草工作從一開始就堅持廣開言路、集中民智、開門立法,自2006年5月起,采用調查問卷等方式,通過新聞媒體公開征求社會公眾對能源立法的意見和建議。這一活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大力支持,收到各類反饋意見共計4000余條。 徐錠明表示,能源法起草組對反饋的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論證并積極吸納和借鑒。 為了鼓勵和表彰問卷調查活動的優秀參與者和組織者,國家能源辦27日還同時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了表彰和獎勵,獲獎人員有工人、農民、學生、退休教授以及政府、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的代表。 據介紹,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稿之前,國家能源辦已多次召開座談會,分別聽取了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國有大型能源企業和行業協會、全國政協委員、全國 自2006年初開始起草能源法,經過將近兩年的時間,從最開始的重點問題研究到形成工作稿大綱,到工作稿的一稿、二稿、三稿、四稿,到今年9月形成的討論稿,和目前形成的征求意見稿,歷經幾十次修改的能源法充分體現了民主立法和科學立法的立法宗旨。 在廣泛征求意見、謹慎起草的背后,體現了有著能源領域"憲法"之稱的能源法對 據悉,目前,中國雖然施行了電力法、煤炭法、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單行法律,但一直缺乏一部系統、綜合規范能源開發利用和管理行為的基本法。 "能源法是中國能源領域的綱領性法律,其核心宗旨是使國家能源管理走上法制軌道。"國家能源辦副主任、能源法起草小組秘書處負責人、專家組組長徐錠明對記者說。 據能源法起草組介紹,即將公開的征求意見稿共15章132條,包括總則、能源管理、能源戰略與規劃、能源開發與加工轉換、能源供應與服務、能源節約、能源儲備、能源應急、農村能源、財稅獎勵與約束、能源科技、能源國際合作、監督檢查、法律責任以及附則等內容。 徐錠明說,十七大報告中有20多處提到"能源"一詞,能源地位凸顯重要,這也為下一步抓緊出臺能源法指明了方向。 清華大學環境資源能源法研究中心鄧海峰博士說,當前中國節能形勢依然嚴峻, 由于能源法涉及中國能源領域的各個方面,牽扯眾多部門,因此在起草中很多熱點問題尚面臨爭議。 徐錠明表示,能源法起草組將認真聽取各界對能源法的建議,并在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對能源法進一步進行修改,力爭在年底形成送審稿。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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