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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貨交易所遠程交易席位管理暫行規定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11:50 上海期貨交易所
第一條 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第四章和《上海期貨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相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會員遠程交易席位的申請,合理有效使用交易所遠程交易席位資源,杜絕資源浪費,確保遠程交易席位在日常交易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上海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對批準啟用遠程交易席位的會員,將簽署《上海期貨交易所遠程交易席位期貨交易協議書》、《上海期貨交易所遠程交易席位信息保密協議書》和《系統安全承諾書》,通過上述協議書進一步規定交易所與會員在遠程交易席位的申請、監督管理、線路維護、信息保密、收費事宜和線路終止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交易所可根據市場交易情況、會員的交易量、資金量、實際經營狀況和違規違約記錄等暫緩遠程交易席位的審批。 第四條 會員申請遠程交易席位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會員具有合法的營業部資格,并安裝在營業部所在地(與其他遠程交易席位不同的地址)。 (二) 會員端報單發送系統需經過交易所測試,獲得接入許可。 (三) 會員接入的通信線路需有備份線路。 (四) 會員在遠程交易席位需配備專職技術人員。 (五) 會員需作系統安全及信息保密承諾。 (六) 遵守交易所其他規定。 第五條 遠程交易席位系統維護費的收取標準: (一) 每家經紀會員可申請兩個免費遠程交易席位;每家自營會員可免費申請一個遠程交易席位。 (二) 對經紀會員申請第三個以上(包括三個)遠程交易席位,自營會員申請第二個以上(包括二個)遠程交易席位,交易所將對每席位收取系統維護費5000元/年(按自然年度計算)。 (三) 對前一年交易金額達前20名的會員,交易所將再免收其當年兩個遠程交易席位的系統維護費。 第六條 遠程交易席位的申請開通流程: (一) 會員向交易所市場部遞交開設遠程交易席位的理由、條件、可行性論證等申請報告、遠程交易管理制度(包括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填寫《上海期貨交易所遠程交易申請表》;簽署《上海期貨交易所遠程交易席位期貨交易協議書》、《上海期貨交易所遠程交易席位信息保密協議書》和《系統安全承諾書》。 (二) 交易所市場部在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后進行初審后,報交易所所領導審核批準。 (三) 審核批準后會員可向交易所技術部進行咨詢,與電信運營商申請租用通訊線路,并準備會員端技術條件。 (四) 通信線路開通后,會員須做會員端軟件系統的兼容性測試,并向技術部提交測試報告。 (五) 會員遠程交易席位系統測試通過后,交易所交易部開通交易用戶、技術部開通交易接口,由交易所交易部書面通知會員正式開通遠程交易席位。 第七條 本規程的解釋權歸交易所市場和市場部。 第八條 本規程自公布日起實施。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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