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品種 |
焦煤 |
交易單位 |
60噸/手 |
報價單位 |
元(人民幣)/噸 |
最小變動價位 |
1元/噸 |
漲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 |
合約月份 |
1,2,3,4,5,6,7,8,9,10,11,12月 |
交易時間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
最后交易日 |
合約月份第10個交易日 |
最后交割日 |
最后交易日后第3個交易日 |
交割等級 |
大連商品交易所[微博]焦煤交割質量標準 |
交割地點 |
大連商品交易所焦煤指定交割倉庫 |
最低交易保證金 |
合約價值的5% |
交割方式 |
實物交割 |
交易代碼 |
JM |
上市交易所 |
大連商品交易所 |
新浪財經訊 為充分聽取市場各方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焦煤合約及相關規則,確保焦煤合約未來成功上市交易及功能發揮,大商所昨日發布通知,就焦煤合約及相關規則內容公開征求意見建議,這意味著市場期待已久的焦煤合約上市步伐加快。
根據大商所通知,此次公開征集市場意見和建議的內容包括《大連商品交易所焦煤合約》、《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細則修正案》、《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修正案》、《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修正案》和《大連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櫚油、焦炭、焦煤標準倉單管理辦法修正案》,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月28日。
據大商所焦煤合約設計方案,焦煤合約交易單位為每手60噸,最小變動價位是每噸1元人民幣,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合約交易月份為1到12月份,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分別為合約月份第10個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后第3個交易日,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
據交易細則和交割細則修正案征求意見稿,焦煤合約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1000手,交割單位為6000噸,個人客戶焦煤持倉和非交割單位整數倍持倉不允許交割。合約采用一次性交割,在合約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倉合約的持有者須以交割方式履約,同一客戶號下買賣持倉相對應的部分視為自動平倉,平倉價按交割結算價計算。
交易所以煤炭分類標準等國家標準為基礎構建了焦煤交割標準體系。交割細則中的《大連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質量標準》規定了用于交割的焦煤質量標準、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運輸要求等。據《交割質量標準》,大商所焦煤交割品是指經過洗煤廠洗選,質量指標滿足生產焦炭要求的焦煤,產地不限。在交割標準品具體指標方面,作為現貨生產和貿易常用指標,灰分(Ad)為≥10.0%且≤11.5%,硫分(St,d)為≥1.10%且≤1.40%,體現焦煤內在品質的揮發分(Vdaf)為≥16.0%且≤28.0% 、粘結指數(G)為入庫≥75出庫>65、膠質層最大厚度(Y)≤25.0mm,綜合評價焦煤結焦性的試驗焦爐實驗生成焦炭反應后強度(CSR)>50%,鑒別焦煤摻混程度的鏡質體隨機反射率標準差(S)≤0.13,水分Mt≤8.0%、大于8.0%的相應扣重。《交割質量標準》還確定了替代品質量差異升貼水標準。
風險管理辦法修正案顯示,合約月份雙邊持倉總量小于等于25萬手時,焦煤合約每手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大于25萬手時為7%。持倉限額方面,當焦煤合約單邊持倉大于8萬手時,期貨公司會員該合約持倉限額不得大于單邊持倉的25%;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的焦煤合約一般月份持倉限額為5,000手,交割月前一個月第十個交易日起,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均為1500手,交割月份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均為500手。
為強化交割服務,標準倉單管理辦法修正案提出,對于焦煤品種,廠庫應當根據貨主合理要求提供送貨服務,并與貨主協商運費、損耗等。
據了解,綜合考慮焦煤現貨市場點對點貿易方式、現貨流向流量、區域內價格特征等因素,大商所擬將華北地區作為焦煤的交割區域,以倉庫和廠庫兩種形式設置交割倉庫。以京唐港、天津港、青島港、日照港、連云港等作為基準交割地。
大商所有關負責人表示,焦煤是一種強粘結性煉焦煤,是焦炭生產中不可或缺的基礎原料配煤。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焦煤生產國和消費國,焦煤精煤年消費量近2億噸,作為最具有代表性的煉焦煤,焦煤連接著煤、焦、鋼三個產業,在產業鏈條上具有重要地位。大連商品交易所按照服務現貨、安全穩健和健全品種序列的原則,以國家標準為基礎,參考現貨貿易習慣和生產需求,在充分調研論證和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設計了焦煤合約及其配套的交割制度、風險控制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擬定了相應的規則條款。此次交易所希望通過公開征求市場各方意見建議的形式,進一步完善合約和規則,確保合約未來成功上市和價格發現與避險功能發揮,更好服務于現貨企業和產業發展需求。
此次焦煤合約和規則修改意見建議征集結束后,大商所將召開一次合約規則論證會并報交易所理事會審議,形成最終方案后報證監會批準,目前焦煤合約尚無上市時間表。
市場人士認為,焦煤價格每年波動幅度較大,價格的頻繁波動使現貨企業經營面臨較大不確定性,鋼鐵企業、焦化企業、貿易商和焦煤生產企業迫切需要通過衍生品市場進行價格風險管理,實現穩健經營。焦煤合約的推出,將進一步完善煤炭、焦化與冶金鋼鐵行業的品種體系,與焦炭、鋼材品種一起,形成一個相對閉合的品種套保鏈條,為現貨企業提供一個使用更方便、功能更齊全的風險規避場所。從焦炭和鋼材合約當前成功運行情況看,鑒于強烈的市場需求和良好的市場基礎,焦煤品種上市后,其交易活躍及經濟功能發揮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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