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吳敏)證監會昨日公布了QFII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指引,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其中明確QFII參與股指期貨只能從事套期保值交易。
證監會在起草這一指引時認為,QFII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應當以滿足其資產風險管理需求為目的,不鼓勵進行套利以及投機交易。因此證監會限定QFII參與股指期貨只能參與套期保值。QFII在申請套期保值額度同時,也需要提交交易方案等相關材料,中金所將對額度使用、交易情況等進行監控。
在投資規模上,證監會也對QFII參與的規模做出了限制。證監會指出,為保證股指期貨產品的穩定運行,對QFII投資規模進行一定的限制。指引規定QFII在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能超過外管局批準的外匯額度,且日內成交金額不能超過其投資額度。
外管局24日在其網站刊文指出,截至2010年12月,QFII獲批額度為197.2億美元,這一外匯額度約與15萬張合約價值相當,而目前中金所的日均交易量在30萬張以上,但日均持倉量不足4萬張。
指引同時規定,每一個QFII可以委托3家境內期貨公司進行期指交易。
對于QFII來說,限制更大的地方可能體現在資金監管和衍生品開發上。證監會指出,QFII只能選擇一家保證金存管銀行;且由于QFII只能從事套期保值交易,因此QFII也不得利用股指期貨在境外發行衍生產品。
此前證監會已經發布過基金參與股指期貨的指引,不過目前基金對于股指期貨的參與度仍不高。分析師預計QFII參與套保也有利于市場平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