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布魯塞爾10月31日電歐盟委員會10月31日宣布,已批準法國和荷蘭兩國的金融救市計劃,涉及資金總額高達4650億歐元。
歐盟委員會認為,兩國的金融救市計劃雖構成政府補貼,但符合歐盟相關規定,有助于穩定金融市場,不會對競爭造成不必要的扭曲。
為了應對金融危機,法國政府日前宣布成立一家由政府擔保的融資公司,通過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用于向陷入信貸緊縮困境的金融機構提供貸款,政府擔保總額約為2650億歐元。
荷蘭的做法則與大部分歐盟成員國迄今采取的措施相近,即由政府為金融機構發售融資債券提供總額達2000億歐元的擔保。
根據歐盟相關法規,成員國在對其金融機構提供救助時必須獲得歐盟委員會的批準,此舉旨在防止歐盟成員國通過向其金融機構提供政府補貼進而影響市場競爭。
近期,歐盟委員會已先后批準了英國、愛爾蘭、德國、瑞典和葡萄牙等5個成員國提出的金融救市計劃。迄今,歐盟各國公布的金融救市計劃總額已超過2萬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