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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吳銘 深圳報道
深南電今日發布的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公告顯示,針對期權合約事件,該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長牽頭、董事會及公司經營班子共同組成的專項工作協調小組,與相關專業人士從多方面全面、審慎、客觀地評估該事項對公司未來可能產生的風險,積極研究解決方案。
貫徹落實“整改通知”
深南電董事會指出,公司有關人員未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授權,擅自與杰潤公司簽訂兩份合約確認書,違反了法定決策程序;事后又未及時報告董事會并進行披露,違反了法定的信息披露義務;而且未經國家證券期貨與外匯監管部門許可,擅自開展境外期權交易活動,涉嫌違法。深圳證監局的《整改通知》是完全正確和及時的,應堅決貫徹落實。
該公司董事會于2008年10月20日專題聽取了經營班子對有關情況的匯報,認真研究和采取整改措施,并要求公司經營班子深刻反思,并全面、真實、準確地向董事會報告該項交易的相關信息。
公告表示,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一切正常,銀行資信狀況等均表現良好,并未受到上述事件影響,公司上下正全力以赴確保董事會下達的全年各項生產經營目標的完成。
杰潤累計支付210萬美元
深南電在公告中指出,根據公司有關人員反映,杰潤公司累計支付了210萬美元到該公司全資子公司香港興德盛有限公司賬戶。經核查,該款項暫掛往來賬。
公告表示,確認書中約定的“浮動價”系指紐約商品交易所當月輕質原油期貨合約的收市結算價的算術平均數。第一份確認書規定的生效日為2008年3月3日,終止日為2008年12月31日。截至2008年10月24日,確認書中約定的“浮動價”每月均高于62美元/桶。2008年10月24日,紐約商品交易所輕質原油期貨合約的收市結算價為64.4美元/桶。
深南電方面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的投資風險在于,若未來兩個月的“浮動價”低于62美元/桶時,杰潤公司存在根據該確認書向公司要求每月支付與(62美元/桶-浮動價)×40萬桶等額美元的可能性。
公告表示,第二份確認書規定的生效日為2009年1月1日,終止日為2010年10月31日,該確認書尚未開始執行。公司正在積極研究對策,爭取化解未來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同時,公司將繼續按照深圳證監局《整改通知》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整改措施,完善相應的風險控制體系,并將根據整改的進展情況進行持續性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