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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的高德黃金公司炒金爆倉事件因其老板張衛星的知名度而格外引人關注。然而這只是地下炒金公司的冰山一角。之后的9月26日,杭州警方又宣布破獲浙江世紀黃金制品有限公司非法經營黃金期貨案,涉案合同交易金額近600億元。
記者獲得的最新信息顯示,進入10月份以來,隨著國際期貨市場的劇烈波動,越來越多的地下炒金公司出現爆倉,投資者損失慘重。更令人愕然的是,本報記者調查的不完全數據顯示,目前市場上存在的“地下炒金”公司多達數千家!
不可否認,這些地下炒金行為的存在,不僅給黃金投資者造成了慘重的損失,也嚴重擾亂了黃金現貨市場的秩序,還因涉嫌變相期貨而擾亂了黃金期貨市場的秩序。
本報曾第一時間就高德黃金爆倉事件分別致函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證監會、銀監會,雖然得到的答復形式不同,但基本說法是一致的,即此類事件不歸該部門負責。
誠如各部委所言,地下炒金公司不是其審批的機構,不是其管轄對象,不在其管轄范圍。然而,從國務院給相關部委的三定方案中可以清晰看到,相關各部委均有一定的監管職責。
——作為黃金市場的主管部門,央行在黃金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包括“監督管理……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的有關衍生產品交易”。
——《期貨交易監管條例》中明確要求商務部對條例實施前市場上存在類似變相期貨行為的機構或者市場限期整改。
——作為黃金期貨的主管部門,中國證監會此前曾就多起變相期貨出具認定意見函,《期貨交易監管條例》實施后更是加強了對黃金期貨的監管和非法黃金期貨的查處。
遺憾的是,至本文發稿之前,始終未有一家監管部門出面明確表示對地下炒金事件負責,更無著手調查之舉,從而使監管處于“各方都有關系、各方都管不著”的尷尬境地。
10月21日,央行給本報的書面回復似乎讓人看到了希望。回復中明確表示,人民銀行將進一步加強與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海關總署等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密切各部門在黃金現貨、黃金期貨、商業銀行黃金業務、黃金進出口等方面的監管合作,共同維護黃金市場健康發展。
央行三定方案中的“會同”三會的牽頭作用開始顯現。
對于眾多投資者不參與正規投資而到“地下”炒金,央行提出了解決方案:除加強黃金投資者教育外,要推動黃金市場產品創新,豐富黃金投資工具,拓寬投資渠道,為投資者提供必要的風險管理工具。
央行明確,將加強黃金市場監測分析和管理,進一步加強對上海黃金交易所的管理,不斷規范上海黃金交易所會員自律管理行為。
也許,我們可以預期,一個對地下炒金市場聯合監管的體制將要形成,一個能滿足黃金投資者的投資需求、規范發展的黃金投資市場也將真正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