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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跌,房市不振,各種投資理財業務風生水起。弱市中,有著“天然貨幣”“資產避風港”等特殊光環的黃金,格外誘人。
高杠桿、炒外盤、24小時交易,形形色色的地下炒金潛入國內投資市場。
隨著震動金市的北京高德頤合金銀制品有限公司爆倉事件暴發,加上此前震驚全國的上海聯泰百億炒金案,留下的除了無數血本無歸的參與者的悔恨,更應該給投資者深深的警示:地下炒金絕非所謂的“煉金術”,而是“吸金黑洞”。
地下炒金的“絞肉機”效應再現
高德黃金炒金巨虧事件,再次讓國內投資者看到地下炒金的殺傷力。
高德黃金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危機。十多天來,幾百名客戶虧損的事實和數千萬元的“蒸發”,讓這家曾是黃金“明星”的公司狼狽不堪。
從7月份起,高德黃金的實際控制人,以較早發現和闡述“股權分置”問題而出名的張衛星,高調唱多黃金,并帶動高德客戶單邊賭多,但國際金價卻一路暴跌,一度擊穿每盎司800美元。判斷失誤,導致高德巨額虧損,引發崩盤。8月20日起,高德公司開始要求其客戶平倉出局,眾多客戶的巨額賬面浮虧將成為實際損失。8月28日,張衛星承認,他在境內外的黃金期貨交易中損失數千萬元,已爆倉出局。所謂爆倉,即賬戶權益為負,換言之,虧光了本金(甚至出現倒欠的情況)。
目前,高德400多名大額虧損的客戶正向高德“討個說法”,有消息稱,一些“受害者”準備集體聯名起訴張衛星,要求賠償強制平倉導致的虧損。
幾乎沒有贏面的賭局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投資收益正是來源于投資者所承擔的風險,黃金投資自然也有風險。一般來說,正規的黃金投資存在由于價格波動帶來的價格風險,由于交易對手違約而帶來的信用風險,此外還有投資實物黃金的保管風險和回購風險等。
但是,地下炒金所帶來的決不僅是這些風險。從根本上說,地下炒金既沒有法律保障,也沒有公開、公平機制,誤入歧途的投資者,更多時候像“待宰羔羊”。
上海中期期貨公司網絡交易部經理沈劍云甚至說:“這種所謂境外炒金公司,既擔任經紀公司的角色,又扮演交易市場的角色,拿走了你的籌碼,還制定游戲規則,投資者難有贏面。”
聯泰金案被認定為國家明令禁止的“變相期貨交易”,此類地下炒金公司動輒向投資者開出數十倍、甚至上百倍的高杠桿,誘使其進入“黃金陷阱”。
而高德黃金的張衛星卻認定自己是做市商,客戶的杠桿比例不超過1:5,沒有觸及“變相期貨交易”。但上海大陸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研發部經理、黃金投資專家李迅認為,這種說法是在鉆法律的空子,打擦邊球。高德沒有能力履行做市商的責任,也具備做市商的資質和能力。
投資者在地下炒金的賭局中,因為一時貪念釀財禍的案件屢見不鮮。在高德爆倉事件中,400多名投資者少的虧損幾萬元,多的一手就輸了上百萬元,一位西安的投資者不到半年就虧了60%以上的本金。而在聯泰案中,已退休的張女士從2004年8月開始參與聯泰公司的“炒金”交易,先后投入114萬元積蓄,到2006年3月,全部賠光。
警鐘:遠離地下炒金
目前,國內從事類似于高德黃金此類游走于法律邊緣的炒金公司有數千家。就此,黃金投資專委會秘書長鄭潤祥表示,目前,全國為數眾多的公司非法從事黃金期貨交易,在黃金價格劇烈波動以及國家加強外匯管制的情況下,這些公司的倒閉是必然的,且“爆倉”現象亦會在近期成批量陸續出現。
而這些披著各種外衣的炒金公司,往往和高德、聯泰、億高一樣,既不是上海黃金交易所的會員單位,也并非上海期貨交易所的投資者。也就是說,他們所從事的所謂“投資”并不合規。
上海律師協會證券與期貨法律研究委員會委員、國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宣偉華指出,國內自然人、法人要到境外投資,只能通過QDII,一些公司到境外投資也需要經過有關部門的審批,除此之外,所謂投資境外的金融產品,涉嫌違規,難以受到保護。參與地下炒金的風險不言而喻。
黃金投資專家李迅也指出,高德黃金爆倉事件再次給有意投資黃金的投資者以警示:必須遠離地下炒金。
同時,我國黃金投資市場亟待擴大規模,加強監管,構建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消除灰色地帶。
隨著我國黃金交易市場化進程步步推進,國內投資者必須從正規合法渠道進行黃金投資。除了實物黃金買賣,國內投資者可以選擇商業銀行的“紙黃金”投資產品,也可以參與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推出的相關黃金投資產品。(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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