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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錢曉涵
昨天,上海黃金交易所新聞發言人向本報記者證實,北京高德公司確實通過金交所綜合類會員進行黃金產品的委托買賣交易。直到今年8月22日,高德公司在金交所仍有過交易記錄。
9月2日,本報率先報道了北京高德黃金曾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會員——上海怡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參與過上海黃金交易所有關產品的交易。事實上,怡亞投資僅僅是高德黃金在上海金交所進行交易的其中一個通道。上海黃金交易所新聞發言人昨天對本報記者表示,高德公司不是金交所的會員,但經查證,高德黃金通過交易所會員委托買賣黃金產品的時間并不短。2007年,高德黃金曾使用過怡亞投資的交易通道。
“高德公司買賣黃金的時間較長,直到今年8月22日,高德黃金在交易所仍有過交易記錄。”金交所新聞發言人告訴記者,雖然高德公司曾經換過多個會員,但無論使用哪條通道,其交易記錄在金交所都有備案。
根據上海黃金交易所章程,交易所會員依其業務范圍分為金融類會員、綜合類會員和自營會員。金融類會員可進行自營和代理業務及批準的其它業務,綜合類會員可進行自營和代理業務,自營會員可進行自營業務。怡亞投資是上海黃金交易所的綜合類會員,因此,公司擁有代理機構客戶在金交所進行交易的合法資格。
值得一提的是,高德黃金在上海黃金交易所的“最后交易日”,距離媒體首次披露“張衛星炒金暴倉事件”僅有一周的時間。8月29日,張衛星公開承認在國際黃金市場的大跌中,個人及公司損失慘重,同時為了不給奧運會造成影響,公司一直致力于處理客戶權益問題。張衛星表示,截至8月28日,客戶權益資金都已經清算完畢。如果僅從時間上來看,張衛星的說法與上海黃金交易所的交易記錄相當吻合。
業內人士指出,按照張衛星的說法,高德黃金自己搭建了一個交易平臺,客戶的買賣對手方都是高德公司。這種模式雖然危險,尚不涉及非法經營,充其量就是超出自己的實力強行扮演“做市商”的角色,由此給客戶造成了重大損失;但如果其交易過程牽扯境外黃金(期貨)交易的話,那問題就復雜得多。根據現有監管規定,除銀行等少數機構外,從事境外黃金(期貨)以及相關現貨轉期貨產品的業務均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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