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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興強:完善期貨市場稅收制度和政策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 03:17 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秦煒 全國人大代表、大商所黨委書記、總經理劉興強提出,為降低期貨交易成本促進市場功能效發揮,支持發展壯大期貨市場、增強市場發展實力和抗風險能力,建議對期貨市場部分相關稅收能予以減免。 劉興強說,目前期貨公司風險準備金、期貨公司計提的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期貨行業保障基金、交易所上繳的保障基金都計稅。而實際上,風險準備金和投資者保障基金是穩定期貨市場、降低期貨交易成本及化解風險的工具,本質上并不是交易所、經紀公司或相關機構所得,其作用是當市場出現違約或發生不可抗拒事件時,用于彌補因風險事件所導致的不能收回的各項債權損失,如作為計稅依據,就相當于降低了風險準備金和保障金的計提比率,減弱了市場主體的抗風險能力和對投資者的保障能力。 劉興強代表建議,對于期貨市場相關風險準備金、保障基金等進行全面的論證,應不作為企業的應納稅所得,或于稅前列支,或免去相關稅收;鑒于金融期貨開展在即,建議對相關稅收政策進行明確;為體現對期貨市場發展的支持,建議調整或減免商品期貨交割增值稅,以鼓勵相關機構積極利用市場避險;另外,減輕期貨居間人稅收負擔。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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