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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商所調整幾家期貨公司持倉限額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 15:29 金牛財順
(2008)第1號 公 告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交易所理事會批準和中國證監會備案,現將浙江永安期貨經紀有限公司、長城偉業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廣發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河南萬達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格林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浙江大越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中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紀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限倉數額調整如下: 一、浙江永安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強麥、精對苯二甲酸“業務增數”的限倉增額系數分別調整為0.50、1.00、1.00和1.00。 二、長城偉業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強麥“業務增數”的限倉增額系數分別調整為0.25、1.00和1.00。 三、廣發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強麥、精對苯二甲酸“業務增數”的限倉增額系數分別調整為0.25、1.00、1.00和0.25。 四、河南萬達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強麥“業務增數”的限倉增額系數分別調整為0.50、1.00和1.00。 五、浙江中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強麥、精對苯二甲酸“業務增數”的限倉增額系數分別調整為0.50、1.00、1.00和0.50。 六、格林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強麥“業務增數”的限倉增額系數分別調整為0.50、1.00和1.00。 七、浙江大越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白糖、強麥、精對苯二甲酸“業務增數”的限倉增額系數分別調整為1.00、0.25和1.00。 八、中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棉花、白糖“業務增數”的限倉增額系數分別調整為0.50和1.00。 九、浙江新世紀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白糖“業務增數”的限倉增額系數調整為1.00。 十、浙江新世紀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浙江大越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強麥、精對苯二甲酸、菜籽油和硬麥“信用增數”的限倉增額系數為0.40;河南萬達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強麥、精對苯二甲酸、菜籽油和硬麥“信用增數”的限倉增額系數為0.70;浙江永安期貨經紀有限公司、長城偉業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廣發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格林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中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棉花、白糖、強麥、精對苯二甲酸、菜籽油和硬麥“信用增數”的限倉增額系數為1.00。 十一、本次持倉限額的調整只針對期貨公司持倉總額,客戶持倉仍按照規則規定持倉限額執行。 十二、本次調整的適用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7月20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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