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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證監局提示:謹防黃金期貨非法代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 06:28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記者 方 元 本報訊隨著黃金期貨交易即將上線,一些期貨商企圖借機開展非法代理行為,對此,廣東證監局在著手查處打擊非法代理期貨商的同時,也提示投資者要謹防黃金期貨非法代理的陷阱。 近日,廣州有媒體報道,廣東粵寶黃金投資公司將開始黃金期貨的代理交易,投資者可以通過該公司開立黃金期貨交易實名賬戶。而記者從廣東證監局了解到,任何機構必須取得中國證監會頒發的經營期貨業務許可證并成為相應期貨交易所的會員,方可從事黃金期貨交易代理業務。經核實,廣東粵寶既未獲得期貨業務許可證,更談不上成為期貨交易所的會員,不能為客戶開立黃金期貨交易賬戶和代理交易黃金期貨交易。 廣東證監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擅自從事證券期貨經營業務屬于違法行為,嚴重者要追究刑事責任。廣東證監局將對上述情況進行跟蹤調查,一經發現存在非法從事證券期貨活動,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同時,廣東證監局提醒投資者,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營期貨和股票代理交易業務必須取得監管部門的批準;投資者參與證券期貨投資活動,要識別和核實代理機構是否具有相應資格,防范掉進不法分子設置的陷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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