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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期貨交易所發布節日風險提示函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 17:04 新浪財經
新浪財經訊 隨著元旦長假的臨近,國內三大期貨交易所均向投資者發出了風險提示,其中上期所和大商所均提高了各品種的最低保證金比例。 上期所各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提高至8%;大商所各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提高至7%,自12月27日(星期四)結算之時起執行。自2008年1月2日(星期三)結算時起,棕櫚油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由7%恢復至6%,其余大商所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由7%恢復至5%,鋁、天然橡膠和燃料油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水平,由8%恢復至原比例,銅、鋅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水平,由8%調整為7%。 三家期貨交易所風險提示函具體如下: 上海期貨交易所 上期交交易字[2007]199號 各會員單位: 近期國內外商品期貨市場價格波動較為劇烈,鑒于目前市場不確定因素增多,且臨近“元旦”假期,為防范此間可能發生的市場風險,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四條有關規定,對“元旦”休市前后各合約交易保證金比例作如下調整: 一、自2007年12月27日收盤結算時起,銅、鋁、鋅、天然橡膠和燃料油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水平,均由原比例提高至8%。 二、自2008年1月2日收盤結算時起,鋁、天然橡膠和燃料油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水平,由8%恢復至原比例。銅、鋅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水平,由8%調整為7%。 三、有關合約根據規定須提高交易保證金收取比例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請各會員單位注意做好風險防范工作,提醒投資者及時調整持倉結構,并根據投資者的持倉及風險大小適當提高節日期間保證金的收取比例及嚴格投資者的出入金管理,以防國際市場相關品種期貨價格發生較大波動。請廣大投資者謹慎運作,理性投資。 大連商品交易所 大商所發〔2007〕158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我所將在2008年元旦休市前后對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作如下調整: 自2007年12月27日(星期四)結算時起,各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提高至7%;自2008年1月2日(星期三)結算時起,棕櫚油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由7%恢復至6%,其它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由7%恢復至5%。 關于交易保證金的其他各項規定仍按《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執行。 鄭州商品交易所 各會員單位: 2007年12月29日—2008年1月1日連續休市。希望各會員單位在“元旦”期間注意風險防范,同時提醒投資者控制好風險。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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