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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期貨門檻不宜過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0日 05:47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格林期貨 紫薇 近期有消息稱,黃金期貨合約單位可能從最初征求意見稿規定的每手300克有所增加。目的是更好地控制風險,避免大量對期貨市場缺乏認識的散戶蜂擁入場。不過筆者以為,過高的門檻固然能抑制中小投資者入市,但同時也將限制市場的流動性,不利于黃金期貨的發展,實際上,目前每手300克的門檻還是較為合理的。 其一,黃金期貨的保證金并不低。上期所公布的合約征求意見稿中,黃金期貨每手300克黃金,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7%。上期所同時也公布《風險控制管理辦法》,辦法規定,根據客戶持倉量和合約上市運行的不同階段,黃金期貨保證金占合約價值的份額在7%至20%之間變化。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多數期貨公司要求的保證金都會在合約的基礎上有所提高,實際多在10%-12%,而且也會要求客戶為每手合約在賬戶中存入相當于最低保證金三四倍的金額,這才有回旋余地,不至于因保證金不足被強行平倉。打個比方,按每克黃金價格為200元,300×200=60000元,按10%的保證金算,每手保證金為6000元,資金賬戶上預留最低保證金三倍的金額是60000×0.07×3=12600元,這樣賬戶資金最少需要6000+12600=18600元。并非像某些期貨公司所宣傳“三千元或五千元炒黃金期貨”,給初涉期貨市場的投資者帶來較大的誤導。 其二,從控制風險的角度出發,提高門檻作用不大。我們不能以合約單位和保證金的高低來決定風險的大小,認為保證金低,參與的投資者多,風險就大;保證金高,參與的投資者少,風險就小,二者之間沒有必然關聯。國內期市不同品種的保證金各不相同,但面臨的風險是相同的。對于黃金而言,防范風險的關鍵在于風控辦法的完善和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的提高。 其三,從黃金期貨市場的流動性考慮,入市門檻不宜過高。黃金期貨上市的目的之一是為了使涉金企業通過套期保值來規避風險,把黃金期貨的合約設計小一些,有利于吸引中小投資者參與,活躍市場。國內多家涉金企業雖都有以自營會員身份參與上期所黃金期貨交易的計劃,但都希望在新品種運行一段時間,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后再行參與。而這些公司參與未來上期所黃金期貨的條件主要是看屆時的市場流動性如何。在黃金期貨還未推出時就先限制某些人的參與,這是不是過慮了呢? 其四,從藏金于民,抵御金融風險的角度出發,應積極讓中小投資者參與其中。通過黃金期貨藏金于民,會增強國力,擁有任何時候都不被削弱的國際支付能力,增強抵御金融風險的力量。在房地產和股市泡沫過大的時候,為對抗通脹,居民會產生很大的黃金投資需求。如果對這些投資給予正確引導,它們會成為國家金融安全的一道防火墻。 其五,從打擊黃金非法交易出發,鼓勵中小投資者通過正當渠道投資黃金期貨交易。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民間資本越來越充裕,在國內投資渠道還相對較少的情況下,黃金期貨的推出使黃金的交易平臺更加多元化,豐富了國內的金融品種,也為廣大投資者提供了一個新的投資方向,原來通過地下非法渠道參與境外黃金期貨交易的企業和個人投資者,有望利用黃金期貨來發現價格和套期保值,也規避了國家政策風險和境外不確定因素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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