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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貨登場時應有期貨投資基金配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 06:59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宋一欣 中國股指期貨交易推出在即,而股指期貨的投資專業性較強、風險性較大且投資金額要求較高,卻不適合于一般的中小投資者。股指期貨有三大基本的投資策略即套期保值、套利與方向性買賣,然而,這三種操作方式并不適合一般的中小投資者,而且絕大多數中小投資者的資金達不到相關要求。股指期貨作為一種零和游戲,通常認為的股指期貨中機構會套期保值、對沖風險,但這只是一種良好的愿望而已。 盡管如此,可以預計,仍會有相當多的中小投資者以各種方式參與或聯合參與到股指期貨交易中來。在這種情況下,對待那些對股指期貨感興趣的中小投資者,不妨采取引導的方式,在中小投資者投資股指期貨遭遇門檻較高而無力介入時,通過購買期貨投資基金(或股指期貨投資基金)的相關理財產品,間接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則不失為一種辦法。同時,這也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了新的盈利和保值點。因此,在股指期貨交易隆重推出時,建議配套出現投資于股指期貨交易的期貨基金。 但今年四月新修訂并施行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并未為期貨投資基金的設立與運作作出明確的規定(也未禁止),使期貨公司發起設立期貨投資基金,或者設立、參股期貨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基金管理公司設立期貨投資基金的問題,成為法律的空白。要改變這一局面,只有等待將來《期貨法》的頒布,但在現階段,有必要制訂專門的證券投資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以及期貨投資基金設立、運作、管理的相關規定,以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也有必要在嚴格監管的條件下,由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投資期貨市場、建立期貨投資基金,綜合類期貨公司設立期貨投資基金、設立或參股期貨基金管理公司的試點,并逐步深入。 事實上,法律沒有對期貨投資基金的設立與運作作出明確的規定,能夠限制的只是公募期貨投資基金,而對以投資公司、合伙企業、基金、期貨工作室等名義出現的私募期貨投資基金并不起作用。相反,目前眾多私募基金表現出對參與投資未來的股指期貨的濃厚興趣。在這種情況下,監管和規范私募期貨投資基金,使之合法合規、可被兼管、陽光化的情況下運作,就顯得十分重要了。 相關專題: 相關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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