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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入條件公布 鋁行業重新洗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 08:15 金牛財順
11月13日,國家發改委正式對外公告了《鋁行業準入條件》(2007年第64號),進一步提高準入門檻。新政策將使鋁行業企業面臨重新洗牌,資源將向優勢企業集中。 準入條件在新上項目規模方面作出限制。要求氧化鋁項目產能至少要在60萬噸以上,資本金比例要在35%以上的規定可將大量的小項目淘汰出市場;電解鋁項目只核準環保改造項目及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置換項目,可防止產能過剩和能源過度消耗。 我們認為這樣的規定可在很大程度上抑制鋁行業的過度投資,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鼓勵生產具有高附加值的高檔鋁材產品。對現有電解鋁行業上市公司而言,則可以減少市場上的競爭者。 準入條件要求在“十一五”末期電解鋁行業全部采用160KA以上大型預焙槽冶煉工藝。這一條將使目前大多采用75KA、80KA等電解槽的電解鋁中小企業面臨困境,對它們而言要么退出市場,要么向大企業靠攏,行業必將面臨加速洗牌。 我們看好具有擴張實力的電解鋁企業,如中孚實業和神火股份;我們同時也看好被整合的電解鋁企業如關鋁股份和焦作萬方。 準入條件在能源消耗方面的要求,也將是現有的中小電解鋁企業的一個嚴重挑戰;而對大多數電解鋁上市公司,特別是對于那些具有技術優勢,并且一直在技術上銳意進取的電解鋁企業則是重大利好,我們看好中孚實業在這方面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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