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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黃金期貨案庭審牽出香港模糊關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 16:44 21世紀經濟報道
上海報道 本報記者 李伊琳 "兩輪庭審現在結束,法庭休庭后再做評析……" 8月29日下午5時許,上海聯泰黃金制品有限公司(下簡稱"聯泰")庭審落下帷幕,法庭未作當庭判決。 當天下午2點10分,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215號刑事審判庭的氛圍顯得甚為激烈。"兩天三場的庭審,今天下午這場是最重要的。"辯護律師之一的上海市龍耀律師事務所朱耀峰律師說。辯方律師團共由九位代理人組成。 法庭上,公訴方指正,聯泰從事的屬于變相期貨交易,觸犯了非法經營罪。聯泰先后在外省市開設15處辦事處拓展業務,對外謊稱上海黃金交易所二級會員單位,具有代理個人黃金買賣業務資格,向社會公眾吸收客戶,經營個人黃金期貨交易。公訴方還特意針對現貨與期貨列舉了七種不同。 但9名辯護人一致認為,公訴方尚無法明確分清現貨與期貨的分界。 被告人王某認為,聯泰的交易模式是一種國際上流行的做市商制度,這種模式屬于遠期現貨交易,是期貨交易不活躍狀態下產生的一種市場補充。因此,他認為:"本案應先邀請專家團論證期貨與現貨的概念,再定聯泰的罪與非罪。" 聯泰兩天三場的開庭審理,還因為第六被告胡某的量罪辯護,牽出了香港聯泰與上海聯泰的曖昧關系。胡稱,他是受香港聯泰委派到上海來監督管理這里的交易部,他本人的勞動合同與香港聯泰金號簽定,他每月7千元港幣也都在香港那邊發放。 對此,其代理律師對記者說,這些事實都已經取證。 之前,聯泰曾經在廣告中宣稱自己是香港聯泰金號的子公司。曾代理聯泰案外案(見本報8月28日報道)的一名律師在取證期間根據上述資料,致電聯泰在資料中留下的"香港總部電話",對方很肯定地確認了與上海聯泰的子母公司關系。然而,進一步查證發現,這個電話實屬"私人電話"。 這輪庭審再次讓上海聯泰與香港聯泰的關系受到關注。王某在庭上聲稱雙方存在隸屬關系,但無法提供法庭要求的民事上的證據。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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