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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配套細則已出齊 股指期貨登場只欠東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 03:14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陳其玨 實習生 黃鍇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中金所)對《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等10個股指期貨配套文件的征求意見日前已落幕。至此,股指期貨的制度準備從無到有,完成了里程碑式的跨越。如無意外,上述10個文件有望于近期正式實施。所有這些都指向一個事實:中國首個金融期貨品種正破繭待出。 這10個配套文件分別是《中金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金所交易規則》及其八大實施細則,包括《交易細則》、《結算細則》、《結算會員結算業務細則》、《會員管理辦法》、《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信息管理辦法》、《套期保值管理辦法》、《違規違約處理辦法》。 業內人士指出,細則令股指期貨的游戲規則更加明晰,讓紛亂已久的市場傳聞塵埃落定。與此前業內拿到的內部意見稿相比,此次公布的10個配套文件有了幾處重大修改,如最小變動價位、熔斷機制、強行平倉、套期保值等。為了充分控制風險,規則還降低了持倉限制,加大了保證金比例。不難發現,這些制度設計與修改立足于市場風險的監管控制,有利于股指期貨的平穩推出。 保證金率10% 中金所此次明確規定,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乘數為每點300元,合約價值為標的指數點乘以合約乘數,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為合約價值的10%,最小變動價位為0.2點指數點(此前為0.1點)。其中,最大的修改是把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由仿真交易初期的8%提高到目前10%。 目前,滬深300指數在3700點左右,按每點300元計算,一手合約價值為111萬元,最低保證金則為11.1萬元/手。這只是理論上的參與門檻,再加上期貨公司加收的3%左右的保證金,每手合約就需要14.4萬元。 業內人士指出,這樣的門檻設置充分考慮到國內投資者普遍的風險承受能力,有利于把一些抗風險能力不強但有參與意愿的散戶排除在外,以確保形成一個由機構投資者作主導的市場。 “提高保證金率主要是為了風險防范,保證金率體現了風險的放大倍數,提高保證金率意味著總風險的降低。”上海中期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研究員劉俊對早報記者說。 在持倉限額方面,中金所對客戶某一合約單邊持倉實行的限額為600手,相比于去年制定的2000手大幅下降。這樣的修改可以避免行情波動劇烈時投資者風險控制不利的損失。“這么做可以防止出現有個別機構坐莊的情況。”劉俊表示,“持倉限額的降低代表單個交易在市場中所占的比例減小,這樣就能防止個別惡莊的出現。” 此外,由于指數漲幅超過原先預期,縮減持倉量限制可以抑制股指期貨推出初期的過度投機,以確保其平穩運行。“目前市場上資金量大、風險偏好較高的投資者仍比較多,這些規定將有助于規避持倉過于集中的風險。”中金公司金融衍生品研究員李關崢對早報記者說。 熔斷重大修改 在關于價格限制制度的規定中,中金所對熔斷制度進行了重大修改。 去年披露的中金所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征求意見稿)規定,開盤后,當某一合約申報價觸及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上下6%時且持續1分鐘,該合約啟動熔斷機制。啟動熔斷機制后的連續10分鐘內,該合約買賣申報不得超過熔斷價,但可繼續撮合成交。啟動熔斷機制10分鐘后,10%漲跌停板生效。 而最新發布的《中金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將促發熔斷機制的時間條件改為股指期貨合約申報價觸及熔斷價格且持續5分鐘。同時規定,熔斷機制啟動后的連續5分鐘內,該合約買賣申報在熔斷價格區間內繼續撮合成交。5分鐘后,熔斷機制終止,漲跌停板幅度生效。收市前30分鐘內,不設熔斷機制。熔斷機制已經啟動的,終止執行。 “由于期指行情往往領先于現貨市場,當期指出現大幅漲跌時,就需要停一段時間,讓投資者在此期間思考,這樣的偏離是正常的還是由惡意炒作形成的。”劉俊分析說。 值得注意的是,新辦法規定最后交易日不設熔斷機制,而此前的版本是最后交易日不設價格限制。對此,申銀萬國金融衍生品部檀向球認為,最后交易日期指將與現指趨同,但“到期日效應”往往導致期指與現指的大幅波動,在最后交易日設立一定的漲跌幅限制,有利于期指提前向現指回歸,也有利于交割日風險控制。 新增強制減倉 考慮到金融期貨價格變動幅度大,為了減少爆倉的風險,中金所此次新增了強制減倉制度,并且將強制減倉的觸發條件規定為累計漲跌幅度為16%,且第二個交易日處于漲跌停板狀態。而此前規定的累計漲跌幅度為20%。 具體來說,當期貨交易出現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或市場風險明顯增大情況的,交易所有權將當日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平倉報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凈持倉盈利客戶按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 “強制減倉的目的在于防范風險擴大,避免大規模爆倉,但這種情況非常罕見,不會經常發生。”李關崢對記者說。 他同時表示,強制減倉制度也可能隱伏一些潛在的問題。“新辦法以一周的時間計算損益,但這可能會導致這樣的情況出現:有的投資者一周前的贏利非常豐厚,但在最近一周內虧損,如果強制減倉為其降低風險就不太合理,會產生一定的道德風險。” “提倡”套期保值 在此次征求意見的10個細則中,《套期保值管理辦法》作為一份全新的規范性文件引起業內廣泛矚目。辦法規定,機構及個人投資者均可申請套期保值額度,但須提供近6個月的現貨交易情況等資料。申請人可一次申請多個月份合約的套期保值額度。合約最后交易日前10個交易日(含),交易所不接受該合約的套期保值額度申請。“管理層出臺這項制度是希望機構利用期指進行套期保值,不鼓勵機構投機。”劉俊說。李關崢則表示,套期保值一直是監管層所提倡的,這項制度的出臺符合市場的預期。“目前,期指的倉位限制是6億元左右,但這個額度對套期保值來說顯然是不夠的。機構需要提供一定的證明材料來申請套期保值額度,具體的額度則要視機構手中持有的股票而定。而問題就在于,機構在獲得套期保值額度后如果把股票套現,那么手中期指就成了凈空頭,而不是套期保值的工具了。目前,管理層并沒有具體監管此種交易的措施,也缺乏明確的檢查時間和頻次。”李關崢說。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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