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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經紀人 非券商系期貨公司盯上個人IB業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08:47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作者:游石 借助經紀人曲線進入股指期貨大門非券商系期貨公司盯上個人IB 股指期貨推出箭在弦上,證券、期貨行業加速磨合。在券商只能為其關聯的期貨公司運作IB業務的制度框架下,國內大型券商紛紛把期貨公司收入囊中,然而其他一些無緣被券商收購的期貨公司則只得另謀他路———借道個人IB,就是這些期貨公司的出路之一。 根據最新出臺的有關券商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欲從事IB業務的券商必須全資擁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貨公司,或者與一家期貨公司被同一機構控制,且該券商必須滿足凈資本不低于12億元等若干條件。面對這一門檻,無券商背景的期貨公司選擇曲線參與即將推出的股指期貨。 華東某無券商背景、又無計劃成為中金所結算會員的期貨公司的總經理表示,公司表面上處于弱勢的地位,但實際上仍然有大量的業務可以“創新”。目前商品期貨市場上比較常見的個人居間人形式,可能會在未來有進一步發展的余地。他介紹,期貨居間人和證券經紀人類似,不屬于公司正式員工,因此不會受到以上規定的約束,期貨公司可以通過壯大自己的居間人,或者發展券商的經紀人來開展股指期貨業務。 據悉,居間人和經紀人實為一個概念的兩種說法。目前無底薪的商品期貨居間人一般能拿到期貨公司凈手續費25%-30%的返傭,證券公司的經紀人返還比例大概為10%-30%,具體比例由雙方協定。但由于期貨公司數量多、客戶數量相對較少而競爭激烈,期貨公司給的提成比例普遍比證券證券公司營業部高,因此目前一些做得較好的證券經紀人,已成為期貨公司的重點公關對象。 而對于個人IB的前景,深圳某期貨公司金融事業部經理認為,按規定,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介紹客戶時,應當向客戶明示其與期貨公司的介紹業務委托關系,那么客戶知道自己交的手續費會被證券公司抽成,一定潛意識認為不合算。而反觀經紀人的手續費提成,則屬于個人勞動報酬,一般也容易為客戶理解,所以個人IB業務更便于開展。他還表示,由于受制于最新的政策,目前工作正由前期面向券商、基金公司的培訓轉向面對私募和證券經紀人。 期貨居間人在法律層面實際早有明確定義。2003年7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承認了期貨居間人的存在,確立了期貨居間人獨立主體資格。而不少地方的證監局也已明確要求,期貨公司居間人必須進行登記備案。隨著備戰股指期貨工作的逐步推進,市場人士建議指出,經紀人如欲從事股指期貨IB業務,還需加強對期貨獨特交易機制的理解,并認真履行對客戶揭示期貨交易風險的義務,嚴禁虛假宣傳,誤導客戶。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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