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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修訂基本完成 進入立法程序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 03:22 第一財經日報
李曙光:在完善立法的基礎上,對場外交易應“放松管制” 本報記者江南 發自深圳 昨日,《期貨交易法》立法起草工作小組成員、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李曙光教授在深圳透露了關于期貨市場管理制度的修訂情況。 李曙光表示,《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修訂已基本完成,“萬事俱備,只欠東風”。《期貨交易法》已經進入立法程序,正在開展調研。 李曙光指出,目前調研工作主要集中于期貨業的定位、期貨產品的開發、變相期貨市場、期貨交易所制度、期貨市場監管等內容。他未透露《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具體修訂細節。 對于爭議較多的變相期貨市場,李曙光表示這一情況比較復雜,主要看具體的交易方式。而他本人傾向于在完善立法的基礎上,對這一塊場外交易市場采取“放松管制”的態度。對欺詐交易、虛假陳述等行為必須進行嚴厲打擊。 李曙光認為,期貨的風險并不是源于期貨市場本身,而是來自交易的傳統習慣和制約機制。目前由于期貨市場法制不完善,市場不成熟,投資者存在一些錯誤的觀念,監管部門對期貨市場存有過重的“管制理念”。這種理念必須得到放松,才能促進期貨市場的發展。而完善立法是改變“管制理念”的最好途徑。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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