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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管理辦法初定 金融期貨系列規則即將出臺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11:20 21世紀經濟報道
見習記者俞悅北京報道 “取得證監會頒發的金融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被列為交易會員的必備條件之一。 “金融期貨的一系列相關規則會同時出臺,因為各規則之間都是相互關聯的,相互都有政策接口。”一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在記者拿到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最新一版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中,對會員的資格認定、業務范圍及監督管理都進行了詳細規定。 資格認定 根據規定,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或結算活動的,均需向交易所申請會員資格。而《辦法》按照“會員分級制度”,把會員分為交易會員和結算會員。 交易會員只能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自營業務或代理客戶從事金融期貨交易(分為自營會員和經紀會員),但不具備直接與交易所進行結算資格。 而具備此資格的結算會員,按照業務范圍又分為交易結算會員、全面結算會員和特別結算會員。 其中,交易結算會員只允許為自營或自己的經紀業務辦理結算交割業務;全面結算會員則可為自營、自己的經紀業務或交易會員的期貨業務(經紀、自營)辦理結算交割;而特別結算會員沒有自營業務,因而專為交易會員的經紀或自營業務辦理結算交割。 《辦法》首先把外資機構排除在外,要求可以申請會員資格的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或領取合法營業執照的其他經濟組織”。 另外,“取得證監會頒發的金融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被列為交易會員的必備條件之一。 “這是個新業務,需要證監會(出臺相關)辦法許可,達到標準的機構才可以。”上述人士表示,券商、基金、保險等機構如果要申請會員,須先向證監會申請獲得金融期貨相關業務許可。 而截至目前,證券公司角色除了創新類可通過期貨公司作為IB之外,其他均未確定。因而,可以確定的是,期貨公司可申請各級會員,而證券公司則只允許做交易會員,其他機構則可能允許做交易會員。 《辦法》對各類會員的注冊資本、財務流動比率等都作了明確規定,并逐級增加(見附表)。 此外,會員還須繳納最低結算擔保金和最低結算準備金。 其中最低結算擔保金的數額為:交易結算會員1000萬元,全面結算會員2000萬元,特別結算會員5000萬;結算擔保金可以用交易所規定有價證券充抵。 最低結算準備金的數額則為:交易會員300萬元;交易結算會員:經紀業務500萬元、自營業務100萬元;全面結算會員:經紀業務1000萬元、自營業務200萬元;特別結算會員:2000萬元。 嚴控風險 “嚴控風險”的精神在《辦法》中表現得尤為明顯。要求會員在內部建立嚴密的防火墻制度,確保其經紀業務和自營業務在人員、賬戶、資金、系統和信息等方面進行分離,防止利用客戶資源為本公司或者個人謀取利益,損害客戶利益。 “不得將收取的客戶(含交易會員)保證金用于自身經營活動或充抵自身債務;不得允許他人擅自使用客戶(含交易會員)保證金或擅自用客戶(含交易會員)保證金為他人經營活動提供擔保。”證券公司出現的挪用客戶保證金等行為在《辦法》中被明令禁止。 與此同時,結算會員對其受托結算的合約先承擔全部責任,交易會員、客戶無法履約時,結算會員必須代替交易會員、客戶履行結算交割義務,之后再向交易會員、客戶追索。 《辦法》還列出了明確的管理層監管措施:限期整改、暫停其期貨交易、結算業務直至經董事會批準取消其會員資格。 其中,“財務管理不善,長期虧損,經營狀況不佳或清償能力明顯下降;人員設備嚴重不足,管理混亂;未能持續符合交易會員資格條件;交易所或主管部門檢查中發現重大問題”等都被列為了限期整改的情形。 另據記者了解,《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也將配套出臺,對各種違規行為進行更詳細的規范。而《金融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則會對具體業務進行全面梳理。 中金所各類會員財務指標要求 (圖表略,詳見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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